涉詐騙社署交通意外援助​ 兼職廚師供稱按家人指示提交申請

一對夫婦及其前姐夫涉訛稱在交通意外中受傷,詐騙社會福利署向他們發放交通意外傷亡援助共約60萬元。涉案42歲丈夫被廉署控告一項欺詐罪,被告不認罪受審。東區裁判法院暫委裁判官葉成林今裁定被告表證成立。被告自辯稱,其學歷僅至小五,亦不懂申請援助,只是按妻子及其姐夫的指示提交申請。

42歲被告楊炳威報稱兼職廚師,與41歲報稱美容顧問的妻子莊小方、莊小方胞姊的45歲無業前伴侶陳學仁,共被控4項欺詐罪。控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4日期間,分別4度不誠實地向社會保障助理偽稱在3宗交通意外中受傷,向社署偽稱其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申請表上所有資料均屬實,以及在交通意外後獲發相關病假證明書,意圖詐騙而誘使社署向他們批出4筆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莊、楊及陳分別獲得298,740元、148,540元及150,200元,合共約60萬元。當中楊炳威被指在申請表上訛稱為「全職爸爸」,以及提交虛假的病假證明書。

自辯稱交通意外後聽從妻指示申傷亡援助

楊炳威供稱,其學歷至小五,曾任廚師,後來在2019年底因新冠疫情及社會運動失業。至2020年中,有朋友介紹廚師及裝修散工的工作給他,有時可能每2至3星期才工作一天。他指當時常遭妻子莊小方指責他不工作,兩人因此吵架,莊經常不回家。他於2021年1月底起全職在家照顧12歲兒子。

在2021年3月7日,楊炳威因交通意外被送入威爾斯親王醫院,翌日出院後感到腰痛,於是再到浸會醫院求醫,被診斷為脊椎移位,留院一星期。他稱從威院及浸會醫院出院時,均有獲發「醫生紙」,由陳學仁保管。莊小方在他出院後,向他提議向社署申請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而陳學仁知道如何申請。楊不懂得申請,跟陳也不熟稔,所以回答說「要了解下先」,卻遭莊責罵。楊只好說:「是但啦,叫你姐夫幫我申請啦。」到同年4月,陳向楊介紹一名醫生,再治療其腰痛問題,「醫生紙」亦由陳保管。

向社署提交的兩個月病假紙等文件乃大姨男友提供

楊說,陳在2021年5月27日透過莊小方將「醫生紙」及其他文件交給他,指示他到社署提交這些文件,以申請交通意外傷亡援助。楊於翌日到社署提交申請。楊的代表律師指出,楊提交的其中一張病假證明書以英文寫着「建議給予病假由APR 15 2021 至JUN 17 2021」。楊稱他不知APR及JUN的意思,也真誠相信申請表的內容真確,因為莊小方對他說該些內容屬實。

莊小方及陳學仁在另一案件中涉詐騙5間保險公司的醫療賠償。莊小方早前於兩宗案件中承認共5項罪名,即兩項欺詐及3項串謀詐騙罪,被判入獄24個月。陳學仁被控1項欺詐罪名及6項串謀詐騙罪,他於今年3月8日未有到法院出庭應訊,東區裁判法院遂於同日向他發出拘捕令。

案件編號:ESCC2671/2023
法庭記者:房伊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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