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設醫療指示/維持生命治療/生死教育/立法會】立法會今日(20日) 恢復二讀辯論《維持生命治療的預作決定條例草案》,多位立法會議員支持有關條例草案,最終以不記名投票,獲在席大比數議員支持三讀通過。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表示,感謝20名議員對議案提出意見,他指生老病死是自然的規律,有生必有死,能夠善生至善終是中國人對人生美好的一個希望。
他形容立法工作別具意義,標誌着本港的晚期照顧服務發展至一個重要的里程碑,讓病人在生命的最後階段,能夠有尊嚴地走完人生的旅程,享有更大的自主權。他又強調,預設醫療指示以及讓末期病人在居處離世是尊重病人選擇,以及提高臨終病人生活質素的重要政策措施。
管浩鳴:見證長者飽受病魔折磨
選委界議員管浩鳴發言時表示,病人的最佳利益不一定只是從簡單延續生命的角度或長短去作出評估和衡量,直言「懂得生命真諦的人,可以令短促的生命有質素地延長。」他建議政府立法後加強市民對生死概念的認識,從正視死亡的事實中反思生命。
管浩鳴支持有關條例草案,隨著本港長者人口在老年化社會裡持續遞增,各類病患者亦有年輕化的趨勢,本港將會面臨越來越多患有各種退化性及器官末期疾病的病患者。他指多年來先後見證著好多長者和晚期病患者飽受病魔折磨,當中不少更一直接受「無效醫療」而延續痛苦,同時見證著家屬要為至親作生死攸關的決定時,所經歷的不安和苦惱。
現時法例「預設醫療指示」無法律效力
管浩鳴認為,病人的最佳利益不一定只是從簡單延續生命的角度或長短去作出評估和衡量,直言「懂得生命真諦的人,可以令短促的生命有質素地延長。」因此當生命走到盡頭時,有些人盼望能夠減少痛苦,舒服、有尊嚴地行完人生旅程,即使不少病人早已有意願和決心預設醫療指示,但現時法例下「預設醫療指示」並無法律效力,以致醫護人員擔心缺乏法律保障而普遍拒絕按照「指示」進行操作。
管浩鳴期望條例通過後,政府可加強市民對生死概念的認識,從正視死亡的事實中反思生命,探索如何讓有限的肉體生命,發揮無限的生命價值,從而建立整全的生命觀與生死智慧,迎接人生的每一個起伏和挑戰。
陳凱欣:有望改善病人死亡和臨終質素
委員會主席陳凱欣表示,生老病死是人生必經的階段,醫術再高明的醫生亦非萬能,當一些疾病發展至不能逆轉的階段,病人生命正在倒數的時候,醫療技術可以幫助病人維持生命,但同樣也有機會可能令病人臨終前受到身心靈煎熬,面對這種情況,病人、家屬和醫護人員,如果可以早點討論應對未來可能出現的情況,共同做好重要的決定,讓病人即使沒有能力表達意願的時候,仍然可以在符合自身期望下得到適切的臨終服務,避免日後出現混亂和分歧造成遺憾。
陳凱欣表示,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在2004 年發表《醫療上的代作決定及預設醫療指示》公眾諮詢文件,認為政府經過長達20年的醞釀,今日終在立法會完成審議,有望改善病人死亡和臨終的質素,同時保障醫護人員、救護人員在前線執行職務期間,可以安心地遵照病人的意願,避免他們違反專業責任的風險,強調落實法律框架只是第一步,期望當局未來做好公眾的生死教育。
陳凱欣指,政府在2023年11月刊憲公布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法案委員會審議至今已經歷一年時間 ,期間先後召開七次會議,反映政府、議員和相關持份者以充分時間去處理條文中的細節,委員會曾收到五份意見書,並了解病人組織及私家醫院的意見,反映各界條文的修訂有很多不同的感受和意見。
預留18個月準備期 讓醫療機構更新指引
盧寵茂表示,當局訂立預設醫療指示會以「慎入易出」作原則,強調預設醫療指示與安樂死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訂立指示的過程須有不少於兩名符合若干條件的見證人在場,而其中一人須為註冊醫生,該醫生須信納訂立者簽署指示時有精神能力就維持生命治療作決定,並已獲告知指示的性質及遵從當中每項指令對其自身的影響。另外,訂立者只要有精神能力就維持生命治療作決定,便可隨時以口頭、書面或銷毀方式即時撤銷指示。
盧寵茂說,當局會在條例草案通過後預留18個月的準備期,讓本港醫療機構等更新指引,以及加強人手培訓。
記者:黃子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