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藩市一所托兒所今年初傳出一名13個月大男嬰因故窒息,送醫搶救仍不治身亡。男嬰父母日前提告托兒所,指控所方疏忽和違反多項州法。
KRON4新聞報道,13個月大男嬰奧利佛(Oliver Figueroa Fontoura)父親德卡瓦略(Felipe Fontoura de Carvalho)和母親埃爾南德斯(Zulma Christina Figueroa Hernandez)的代表律師在三藩市高等法院提訟,訴狀指控位於King 街225號的Lovely Kids Daycare托兒所「疏忽、場地責任、過失致死和多項《加州衛生及安全法》(California Health and Safety Codes)違規。男嬰父母以「兒子的死亡和托兒所的疏忽造成他們巨大情感與經濟損失」為由,尋求賠償。
事發於今年3月26日。奧利佛父母聲稱,兒子當時在托兒所開始窒息,救護員到場後發現男嬰陷入昏迷,馬上將他送往三藩市加大班尼奧夫兒童醫院(Benioff Children’s Hospital)搶救,但5天後因缺氧性腦損傷死亡。
訴狀指,加州社會服務局屬下社區護理執照部(Community Care Licensing)隨後進行的調查「證實」了針對涉事托兒所的投訴,並開罰5,000元。但迄今不清楚托兒所是否仍有營運。
訴狀中提到多項重大指控。男童父母稱,托兒所未經他們同意餵他們兒子吃葡萄,形容「這對幼童來說是公認的窒息危險」。訴狀又指,托兒所在事發時缺乏適當監督,且意外時序也有不一致,加上所內所有照護員沒有依照州法取得急救證照。訴訟最後指控所方有多項《加州衛生及安全法》違規,包括沒有維持安全環境和做好緊急準備。
父母代表律師巴尚特(June Bashant)強調,這項訴訟「不僅為了還奧利佛一個公道,還有為了爭取托兒機構維持最高安全標準,確保沒有其他家庭遭遇同類悲劇」。他希望本案可以發出強烈訊息,要求托兒所嚴格遵守相關法規。
KRON4曾向涉事托兒所查詢,尚未取得回應。本報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