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聯邦法庭裁定勞工部計算工人加班費的原則錯誤,判令今年7月實施的新加班費準則無效,令全國400多萬工人喪失領取加班費的資格。
綜合路透社和《紐約郵報》報道,德州聯邦法官喬丹(Sean Jordan)15日頒下裁決,指勞工部不適當地把領取加班費的資格,建於工人工資而非工作職責上,因此本由7月開始生效的新加班費規定無效。喬丹是候任總統特朗普在第一屆任期時任命的。
根據勞工部的新規定,由2025年1月開始,任何每周工資少於1128元,或年薪約5.86萬元的工人,若每周工作超過40小時,可獲得加班費。勞工部並提出臨時措施,由今年7月起,年薪約4.4萬元的工人,也可申領加班費。在新規實施前,只有年薪低於3.55萬元的工人可申領加班費,在法庭判決後,領取加班費的資格便回復至舊門檻。勞工部可向位於紐奧良的第五巡迴上訴法庭覆核德州法院的裁決,但是在特朗普政府上任後,相信勞工部會放棄上訴機會。
勞工部和德州共和黨籍州檢察長帕克斯頓(Ken Paxton)均未就法庭裁決作出回應。
勞工部早前公布調高領取加班費門檻後,德州和代表不同行業的商業團體均入稟法院提出挑戰。全美零售聯合會(NRF)執行副總裁弗倫奇(David French)說,勞工部新規將限制零售商為低薪僱員提供更多福利的能力。
根據聯邦法例,任何擔任「執行、行政和專業」(EAP)工作的僱員,均沒有資格申領超時工作加班費,而勞工部在過去數十年來,均以工資作為決定申領加班費資格的其中一個基礎。勞工部指出,低薪工人往往擔任與時薪僱員相同的工作,但工作時間較長,且沒有超時補薪。勞工部又認為申領加班費的工資門檻,應每三年自動提高,以反映工資增長。本報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