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施政報告議案辯論今日(14日)繼續,第二環節討論「鞏固提升國際金融、航運和 貿易中心地位;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選委界議員、律師陳曼琪提議,盡快落實「推動法律科技發展諮詢小組」工作時間表,邀請司法機構代表加入或列席小組,一站式協助法律界更易應用法律科技,以及更好銜接各級法庭推行的綜合法院案件處理系統(ICMS),並讓律政司和司法機構在法律科技應用上有更恆常的交流和協作,惠及業界及加快香港法院的審判效率。
另外,她亦建議為一邦國際網上仲調中心(eBRAM)調教定位,協助法律界應用法律科技及加強本地法律執業者在國際商事爭議解決服務的角色和作用。
就支援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及大律師方面,作為香港中律協創會會長的陳曼琪指出,香港中律協在本年9月完成業界問卷調查,646名受訪事務律師及大律師中,近五成五受訪者認為政府沒有協助中小型律師行發展。調查亦反映法律界執業成本非常昂貴,會影響香港法律專業競爭力。
她建議政府應該鼓勵和資助中小型律師行及大律師加速數字化轉型,以降低執業成本。此外,應建設一個專為中小型律師行設計的法律雲端及數據儲存庫,並加大對年輕大律師及香港大灣區律師的政策支持,以促進他們在區域內的法律服務市場開拓。
強化香港法律優勢方面,陳曼琪提出3項建議。她呼籲發揮香港普通法的制度優勢,鼓勵本地大學參與「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的品牌建設,並促進與國際法律學系的合作,以提升香港的國際認受性。同時,她建議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針對「八大中心」的發展需求,提供相應的法律培訓。
陳曼琪表示,支持政府將調解條款納入所有政府合約,並建議推出社區調解先導計劃,讓公務員接受專項的調解培訓,進一步推廣社區調解的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