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不時與議會同事、職員及傳媒分享小食、甜品,以慰勞大家辛勤工作,或有喜事「萬歲」。不過,據聞近期由於議員分享的食物過多,且偶有重複,不少食物無人問津,有份請客的議員頓成「大嘥鬼」。為改善情況,立法會秘書處要求往後議員在大會期間分享食物時,要預早7日通知秘書處。
多位議員請食點心、糖水、粟米等
據悉,立法會秘書處昨日(11月6日)向議員發「溫馨提示」,指非常感謝各位議員在立法會會議日踴躍準備各式點心、甜品、水果及特色小食,與其他議員及官員分享,但為為更有效協調各議員所準備的食物種類及份量,避免重複或浪費,要求有意於指定會議日分享美食的議員,不少於7天前通知秘書處職員,以便妥善安排。秘書處又稱,「溝通協調做得好,分享美食更開心」。據知,官員和向記者分享食物並不在規限。
有議員指,因今屆立法會有不成文慣例,提出議員議案的議員需「請食嘢」。據聞,上周三立法會大會兩位提出議員議案的議員梁毓偉和陳曼琪同時送蛋撻;加上經民聯主席盧偉國由於有議員法案提出,亦和議員分享自製糖水,再加上秘書處恆常購買的下午茶,導致太多食物未食完。
議員稱提早通知「奇怪」
至昨日,選委界江玉歡及陳月明,分別向同事分享蔗汁、粟米、糯米糍和小玉西瓜,筆者昨日所見,下午4時左右有議員拿着幾盒粟米到上層辦公室,分給同事享用,不過數量不算太多。
有議員透露,其實現時同事買食物分享前,本身都會提前兩、三天通知秘書處,如今只是將其「制度化」,但請食嘢本身是「一番心意」,要提早很多通知,有點奇怪。不過亦有議員表示理解,因秘書處工作量已很大,預早通知給時間他們安排人手處理也是好事,「始終放嘢食、清理都要人力」。
政府近年為推動環保,在公共屋邨安裝智能廚餘機收集廚餘,未知立法會前廳又需否增設一部,以備不時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