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員工拒打疫苗一案 法庭裁定六人可獲賠償

陪審團判定,灣區捷運局(BART)歧視引用宗教理由尋求豁免接種新冠疫苗的員工,必須賠償六名前僱員合計780萬元。

《三藩市紀事報》報道,根據該局董事會2021年批准的命令,所有捷運局員工皆須接種疫苗,否則將面臨被解僱的風險。翌年,這些員工在保守派非營利法律組織「太平洋正義研究中心」(PJI)提起的訴訟中提出控告。

三藩市是美國首個要求旗下員工接種新冠疫苗的主要城市。

陪審團周三判給訴訟中的每位前員工超過100萬元的賠償金。在該案的早期裁決中,陪審團於7月判定,灣區捷運局未能證明滿足這些員工基於宗教提出的異議,會給該局帶來「過度的困難」。

主持此案的聯邦地區法官阿爾蘇普(William Alsup)裁定,灣區捷運局的政策沒有侵犯員工的憲法規定宗教自由權。阿爾蘇普在3月時表示,該局的「疫苗程序是中立並且普遍適用,因為並不排斥宗教信仰」。但他同時指出,被拒絕引用宗教豁免的員工可以嘗試證明灣區捷運局提供方便的政策不合理,並且違反聯邦民權法。

灣區捷運局發言人表示,該局對訴訟或判決「不予置評」。

這六名員工提交了聲明,自稱是虔誠的基督徒,其宗教信仰禁止接種疫苗。

一位原告在聲明中表示:「我的身體就是我的聖殿。」另一位稱:「我的基督教信仰不允許我體內有任何生物物質。」另一名員工聲稱,該疫苗源自從流產胎兒中提取的細胞,儘管胎兒細胞早已用於測試和研發疫苗及其他藥物,並且梵蒂岡已批准羅馬天主教徒使用新冠疫苗,「我不能使用任何源自墮胎的產品。」

灣區捷運局及其他灣區交通機構在疫苗強制接種政策推出期間,面臨員工不願接種疫苗的困境。該局有數百名司機沒有接種疫苗,並且根據此政策面臨被解僱的風險。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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