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名大坑西邨居民指業主逼遷 12.16進行案件管理會議

石硤尾大坑西邨重建拆遷爭議持續,居民質疑業主平民屋宇違反重置原有居民等承諾,平民屋宇與13名居民協商不果,早前申請恢復法律程序,要求法庭下令居民遷出單位但失敗。區域法院首席法官高勁修今頒布書面判詞,透露平民屋宇近日與其中2名居民達成和解,餘下11名居民的案件會否恢復或擱置,宜交由另一聆案官或法官處理,遂決定把11案的案件管理會議,押後至12月16日進行為期一天的聆訊。

原告為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13名被告為甄國業、曹綽芝、關偉建、梁亞端、關翠華、黃詠珊、馬媚媚、吳家強、周德榮、黃桂榮、馮德樂、李素嬋、趙慶嬋。

平民屋宇不願參與和解會議

高官指平民屋宇及本案13名居民均願意參與和解會議,暫停所有與和解會議無關的法律程序,但各方未能達成和解,平民屋宇其後申請恢復被擱置的13宗案件的法律程序失敗,擔心若有「無限期擱置令」會延誤大坑西新邨的重建計劃,建議案件繼續推進。兩名居民關翠華及吳家強已與平民屋宇達成和解,餘下11名居民願意繼續參與和解會議,惟平民屋宇不願意繼續參與和解會議,高官便終止餘下11宗案件的和解會議,押後11案至12月16日進行案件管理。

85歲女居民梁亞端今年9月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質疑平民屋宇提供金額不足的租金津貼的搬遷安排,以及單方面終止租約迫遷的決定屬違法,要求法庭推翻平民屋宇要求她遷出大坑西邨的決定,直至平民屋宇妥善安置及安排回遷為止。另一女居民李素嬋亦表示將會盡快申請法援及提出司法覆核。兩人均申請擱置法律程序,申請將於12月16日的案件管理會議上一拼處理。

案件編號:DCCJ5505/2023、DCCJ5507/2023、DCCJ5509/2023、DCCJ5511/2023、DCCJ5514/2023、DCCJ5545/2023、DCCJ5546/2023、DCCJ5580/2023、DCCJ5613/2023、DCCJ5614/2023、DCCJ39/2024、DCCJ42/2024及DCCJ2496/2024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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