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通訊委員會要求 手機須與助聽器相容

圖為蘋果的AirPods Pro 2。蘋果

據科技媒體Engadget報道,聯邦通訊委員會(FCC)17日批准了新規定,要求所有手機製造商皆須使其手機與助聽器相容。

到2050年,65歲以上的美國人數量預計將增加近50%,這些規定能確保聽力受損者不必擔心哪些手機可以與其助聽器搭配使用。

FCC在新聞稿中表示:「根據新規定,在過渡期結束後,聽力受損的美國人將不再受限於可選擇的技術、功能和價格,能夠在手機市場上自由選擇。」

另一方面,FCC也通過了一項針對助聽器製造商的規定,實質上禁止在助聽器中使用專有的藍牙配對標準。因此,手機必須與助聽器兼容,反之亦然。該規定甚至適用於最近批准的非處方助聽器,比如AirPods Pro 2。

其他變化包括要求在美國銷售的所有新手機,必須允許使用者在不產生失真的情況下提高音量。此外,FCC現在要求手機的銷售標籤,需明確標示與助聽器的兼容性,以及是否符合藍牙或感應線圈(telecoil)配對要求。

FCC與手機營運商、手機製造商和研究人員組成的聯盟合作,起草並通過這些規定。 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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