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認無牌駕駛失控撞欄棄車而逃 官指有悔意重犯機會低 罰款6千元及200小時社服令

31歲男警在休班期間多次無牌駕駛私家車,今年2月更在觀塘駕駛時失控撞向行人過路處,其後棄車而逃。涉案休班警早前承認無牌駕駛及不小心駕駛等9罪,案件今於觀塘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蘇惠德引述報告指內容正面,顯示被告有悔意,判6千元罰款及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蘇惠德判刑時引述報告內容正面,顯示被告有悔意,亦交代了屋企的背景,有長時間及穩定的工作,再重犯機會低。蘇官考慮被告認罪,已就撞欄損毀的物品作出賠償,感化官亦認為被告有深刻反省及良好品格,決定判6千元罰款及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余佳炳,被控7項無牌駕駛罪、7項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罪。控罪指他於2024年2月6日至12日期間,駕駛一輛登記號碼為YV1330的私家車 ,當時沒持有相關車輛種類的駕駛執照,亦沒備有一份有效和符合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規定的第三者風險保險單或保證單。

他另被控1項不小心駕駛罪,則指他於同年2月12日在油塘道9號油麗邨信麗樓(U座)外,在道路上不小心駕駛登記號碼為YV1330的私家車。

被告早前承認的4項無牌駕駛罪今各判1千元罰款、1項不小心駕駛罪判2千元罰款、4項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罪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餘下控罪獲撤。

案件編號:KTCC1482/2024 
法庭記者:黃巧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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