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國之議」釋疑

丘福隆 洛杉磯

1970年代台灣經濟起飛,人民生活水準躍升。當年歸台華僑經常被記者問到回台後的感想與印象。大多數歸僑回以「祖國非常進步,就是交通太亂了些。」於是雙方盡歡。對於這些華僑,不論他們是否已經入籍他國,只要他們心中認同,就可以主觀的使用「祖國」這個名詞。然而,「祖國」一詞目前竟然引起廣泛的爭議。

字面上,「祖國」意指「祖籍所屬的國家;或者,僑居在他國,稱自己的國家為祖國。」實質上,「祖國」的定義甚為寬鬆,經常被使用者主觀地運用。

為避免愈辯愈詭譎混亂,讓我們借用「娘家」一詞以釋其疑。在平時,一個女子回家就稱「回家」。一旦出嫁,該女子雖然回到一如既往的家,但已改稱「回娘家」。這時候,不論她是否已經生子、就業、變老,甚至其娘已不復存在,她都可以寬鬆地使用「回娘家」一詞。

由此可見,「娘家」或「祖國」都是使用者主觀運用的名詞,屬於形容性的名詞。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偶而會聽到「偉大的祖國」之類的歌曲或口號,而作者或使用者並非僑胞或身在國外。

回到產生「祖國之議」的源頭。由於中華民國比中華人民共和國大38歲,賴清德總統日前宣稱:「中華人民共和國絕對不是中華民國人民的祖國,反倒是中華人民共和國75歲以上民眾的祖國可能是中華民國。」

上述宣稱似是而非,因為(1)「祖國」的認同由個人主觀決定,也就是由人民說了算,賴清德無法越俎代庖。(2)賴對「祖國」的文字意義顯然沒有掌握。(3)他做此宣稱,但未說明目的。(4)賴若認同中華民國為祖國,而又同時宣稱自己是務實的台獨工作者,那麼他便是一個叛國賊。

或許賴總統希望藉此發起兩岸重大議題,展現領袖氣質,從而豐收政治成果。無奈文字不夠精準,命題語意不清,令人傻眼。

至於兩岸議題,本質上很簡單。大致上,中國內戰尚未結束,收官方式只有兩種:繼續打完或和平收場。如果選擇和平收場,則雙方必須進行和平談判。在雙方都能接受的情況下,由非官方的台灣海基會與大陸海協會推動協商就是可行之道。不必再重新發明輪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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