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亞洲韓裔女助理副總裁疑遭男上司性騷擾7次,包括戳臀部、摸大腿等,當她作出反抗及拒絕上司,被上司以「銷售表現欠佳」為由解僱。女事主早前入稟區域法院控告前上司違反《性別歧視條例》,追討損失及要求書面道歉。申索方今向法庭申請寬延28天時間,以待存檔進一步證人供詞。法官梁國安批准申請,另押後至12月2日進行案件管理。
申索方早前入稟傳票申請寬延期限,指需額外時間存檔4份證人供詞,包括女事主、她的弟弟及兩名朋友,又指答辯人黎敬伦一方在9月30日才存檔350頁補充文件,而案中的事實爭議非常重要,押後亦不會對答辯人造成不利,故希望法庭批准申請。
答辯方反對申請,指已經備妥11名證人的供詞,認為申索人亦毋須花上長時間準備朋友和弟弟的證人供詞,而且答辯人並非沒有蒙受不利,因遭申索人指控及事件曝光,對被告及家人造成尷尬。
梁官考慮到申索方是首次申請寬延期限,批准其申請,雙方須於11月13日存檔及送遞證人供詞,而申索方須就今天聆訊支付訟費;另排期12月2日進行案件管理聆訊。
案件編號:DCEO7/2024
法庭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