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恩娜母憶述勞笑鳳病重時稱「佢哋咁耐都唔來睇我」 法官質疑「加鹽加醋」

藝人官恩娜已故外婆勞笑鳳生前把逾4000萬元資產贈予官恩娜胞兄官仲銘,再立遺囑將遺產全數贈予「契仔」馮明業。官恩娜3名姨母質疑「契仔」連同官家合謀奪取外婆財產,入稟要求法庭裁定遺囑無效。案件今於高等法院續審,官恩娜母親麥銀麗憶述勞笑鳳病重留院時稱「佢哋咁耐都唔來睇我,佢哋有心就自己打電話來」。法官陳嘉信追問勞笑鳳不曾表明拒絕會見3名姨母,質疑麥銀麗「加鹽加醋」。

三名原告為死者勞笑鳳長女麥銀娣、三女麥麗萍及么女麥美華,兩名被告為勞笑鳳次女、官恩娜母親麥銀麗,以及麥銀麗的男性好友、勞笑鳳「契仔」馮明業。

麥銀麗今出庭作供,原告方引述北區醫院精神科紀錄,指2014年9月左右,有人要求精神科醫生為勞笑鳳狀況提供意見,麥銀麗否認曾如此要求。紀錄指2014年9月2日精神科譚醫生曾致電聯絡勞笑鳳女兒,麥銀麗不記得有此事,雖然同意紀錄指勞笑鳳情緒不穩,睡眠欠佳及食欲不振,又沒有自殺企圖,然而指出其他紀錄內容失實,入院前勞笑鳳與麥銀麗等同住,而非獨居;其時已聘用傭人逾半年,不是因為此前一個月勞笑鳳才聘用;勞笑鳳亦不會如紀錄所言易怒或長時間痛罵他人。

原告方問及麥銀麗可打算將勞笑鳳病重留院一事告知其他姐妹,麥銀麗憶述勞笑鳳當時稱「佢哋咁耐都唔來睇我,佢哋有心就自己打電話來,如果佢哋打電話來就話畀佢聽」,麥銀麗認為勞笑鳳意指「(佢哋)關心我嘅話一早來睇我啦」,自己遂依從其意思,否則勞笑鳳會生氣得「扎扎跳」。

法官陳嘉信提問指勞笑鳳不曾表明拒絕會見原告3姐妹,麥銀麗回應勞笑鳳「都好嬲佢哋,冇原諒佢哋」。陳官追問麥銀麗何以在供詞中指勞笑鳳生3姐妹氣故不見面,質疑可有「加鹽加醋」,麥銀麗重申勞笑鳳「唔想提佢哋,除非佢哋主動搵佢」。

案件編號:HCAP 37/2015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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