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退休漢FB稱「點樣殺死林鄭」 法官裁定煽惑傷人罪成

六旬退休漢於2020年2月在Facebook發帖文稱「真係認真諗吓,點樣殺死林鄭」等,因而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有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經審訊後,法官陳廣池今於區域法院裁定罪名成立,還押至10月7日判刑。

被告潘德恕。資料圖片
被告潘德恕。資料圖片

 

63歲被告潘德恕、報稱退休人士,被控於或約於2020年2月4日,在香港非法煽惑其他不知名人士,非法及惡意地導致時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身體受嚴重傷害。

陳官裁決時提到被告供稱自己在2020年因為沒有工作,所以在疫情期間拍攝運動錄像及上網「吹水亂噏」,他發布涉案帖文及回應朋友留言,目的是「吹水講笑」,而朋友看到帖文亦會知道他只是開玩笑;被告在回應朋友留言時提出「收買波叔(林鄭丈夫)」,他解釋這件事根本沒有可能、「無厘頭」,而帖文也沒有提出實際行動,只是「天馬行空」和「講完就算」,討論及留言亦是「無一句認真」。

陳官認為「不能抽空分離犯案時社會氛圍及政治熾熱情況」,即使最終沒有人實際犯事,煽惑他人仍屬犯罪。辯方辯稱被告和朋友用字雖然粗俗和惡毒,但「嬉笑怒罵」只是一種表達手法。陳官指被告並非目不識丁,他曾在2016年參選特首選委會文化界別的選舉及獲得353票,他亦知悉2019年和2020年社會示威及暴亂事件。陳官認為被告證供不盡不實,刻意淡化自己當時發文意圖。

稱說言者無心 簡化網絡平台功用及效力

陳官指,被告不可能知道自己700多名Facebook朋友的想法,從帖文和留言可見,引伸的討論是延續傷害特首的想法,包括詛咒特首和使用槍彈等。被告事隔2年被捕後才「輕描淡寫說這是搞笑」,而因應《香港國安法》實施,社會氛圍已經改變,惟被告發文時「香港正經歷一場場最嚴峻及動盪的暴行的洗禮」。陳官指「如果單單說言者無心,便說聽者無意,這便簡化了網絡平台的功用及效力」。

陳官續指,被告從來沒有澄清或指出帖文內容只是開玩笑,他低估了當時他發文所會產生的效應,而且其煽惑帖文亦可以在網上流傳及「擴張」,不排除「有心人」會把帖文留言截圖和轉發,甚至進行「第3次創作」,加上被告Facebook朋友有100多名不是香港人,「不能排除乘數效應使這傷害特首的信息傳開」,令更多人分享這想法。

考慮到2019年下旬的社會氛圍,陳官不認為被告是在開玩笑,當時立法會、中文大學和理工大學先後發生暴動,陳官稱「任何激進行為已經不能視為天馬行空,絕無可能」、「試問在2019年有誰會想到立法會大樓會被大肆損毀,理大會火光熊熊,而中大會變成戰場」。陳官表示唯一不可抗拒的合理推論便是被告有煽惑意圖,裁定被告罪名成立。

案件編號:DCCC 1017/2022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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