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崙市長發布命令 加快清理露宿營地

屋崙市長盛桃23日頒布一項行政命令,要求更徹底和迅速地清理市內的無家者營地。

盛桃發新聞稿和影片表示,鑑於聯邦最高法院最近裁定賦予各城市更多權力拆除無家者營地,她已指示所有市府部門,「全面執行市議會於2020年批准的營地管理政策(EMP)」。

在列舉該市最近清理營地並媒合無家者與住屋和服務的一些例子時,盛桃表示已指示重點關注那些侵佔通往學校、兒童遊樂場和操場的安全路線,或阻礙小商業進出的營地。

優先考慮拆除的營地還包括堵塞馬路、自行車道或人行道,妨礙急救人員,擋住消防栓造成火災危險,在建築物30呎內起火或偷接電線,對高速公路或立交橋等結構造成危險。

盛桃表示:「在屋崙,無家可歸不構成犯罪,但這並不賦予任何人違反其他法律的權利,我們必須將公共空間歸還給公眾,但同時要抱著同情心採取行動。」

她透露,自己曾經有一段時間無家可歸,和年幼的兒子住在汽車裡,但她從來沒有想過要搭帳篷,而是尋求可負擔的住屋和服務。

她的命令還規定,如果發現營地存在嚴重傷害或死亡的迫在眉睫風險,正在破壞關鍵基礎設施,或阻礙交通和自行車道,則可以在給予12小時通知的情況下予以拆除。如果營地有其他問題,例如阻礙人行道或滋生疾病或害蟲,可以給予24至72小時通知予以清除。

根據命令,將為營地居民提供臨時緊急收容所,但不會因無法提供收容所而拖延緊急關閉營地的行動。灣區城市新聞社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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