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森簽署系列法案耗22億元建屋

紐森州長簽署一系列住房相關法案。州長辦公室

紐森簽署完法案,與工程人員握手慶賀。州長辦公室

紐森州長周四親臨三藩市米慎區,簽署一系列州議會新近通過的法案,旨在支持加州應對無家可歸和住屋危機雙重問題。

在La Fenix的頂樓上,紐森還宣布了根據3月初選通過的1號提案的指導方針,將提供高達22億元資金用於建造永久支援性住屋,幫助無家可歸風險或正處於無家可歸的人。La Fenix是一座擁有157套居住單位的Bridge Housing可負擔住屋綜合體,其中40個單位預留給無家者。

州長稱為「Homekey+」的住屋計劃,也將提供給退伍軍人或患有心理健康或藥物濫用障礙的個人,無論他們是否住在收容所。

據《三藩市紀事報》報道,紐森將該計劃描述為現有的「家匙」(Homekey)計劃模式的改進版本,為各地城市提供資金來收購和修復現有建築物,目標是轉變為永久性可負擔住屋。

Homekey+計劃將於11月啟動,明年1月接受申請,資金將於同年5月開始持續分配。

紐森表示,1號提案為Homekey+提供的資金,將為加州各地受影響的個人提供4000多套永久性住屋單位(外加服務),其中一半將預留給有「行為健康方面需求」的退伍軍人。

紐森周四簽署的多項住屋法案,旨在迫使地方政府批准建造更多住屋,包括對不遵守州容納新住屋要求的縣市實施處罰。

此外,檢察長邦塔(Rob Bonta)宣布,加州將採取更急迫和積極的行動來解決住屋危機,為地方司法管轄區提供更大的獎勵措施和明確性,以建造更多可負擔住屋,包括懲罰逃避州住屋相關規定的社區。

州長簽署的部分法案包括:

‧由三藩市州眾議員丁右立提出的AB2488法案,將幫助三藩市政府資助項目,將市區辦公大樓改建成住屋。

‧AB3093法案提出城市必須將兩類新居民納入其住屋計劃:極低收入者和特別低收入者。該法將極低收入定義為該地區收入中位數的30%。

‧AB1886明確指出,地方政府必須採用經州批准的住屋計劃,以符合州住屋要素法,此案旨在阻止地方政府聲稱自行通過的住屋計劃符合規定。

‧AB1893限制地方政府拒絕「建商補救」(Builder’s Remedy)項目的情況。開發商在建造中低收入住屋時,可以援引「建商補救」條款,在被州政府認定未遵守州住屋法律的縣市,繞過一些當地的區劃規定。

‧SB1037法案使加州檢察長更容易迫使城市規劃更多住屋。

‧AB2243法案擴大加州法律的規定,使城市更難拒絕在高速公路、工業用地和商業區附近興建的可負擔住屋項目,同時為某些海岸地區創造了例外。本報三藩市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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