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反壟斷第二案開審被指獨佔廣告技術市場

一個月前在搜索業務捲入的美國二十餘年來最大反壟斷案中敗訴後,谷歌在數字廣告領域的反壟斷訴訟威脅又迫近。

美國北佛吉尼亞聯邦法院9日開審谷歌反壟斷第二案,法官Leonie Brinkema聽取了原告美國司法部的開庭陳詞。司法部指控,谷歌非法控制了用於購買和銷售數字廣告的軟件市場,即廣告技術,試圖迫使谷歌放棄其Ad Manager產品。有媒體指出,本案聚焦谷歌廣告業務中價值310億美元的部分業務,該業務將網站發行商和廣告主進行匹配,廣告技術堆疊決定了互聯網上的眾多網站會出現哪些橫幅廣告。

司法部表示,谷歌利用對 DoubleClick 和 AdMeld 等公司的收購,早早消除了對其廣告業務的威脅,谷歌對廣告技術堆疊中多種技術的控制產生了衝突,這類衝突鼓勵谷歌進行自我交易。

司法部的起訴書甚至將美國陸軍列為受到谷歌壟斷行為傷害的廣告主之一。訴狀稱,美國政府自2019年以來已花費1億美元購買互聯網廣告。

谷歌9日回應稱,美國政府「不擇手段」與谷歌對簿公堂,將導致「荒謬的結果」,它們並不能反映當代互聯網廣告的現狀。在遞交法庭的檔中,谷歌辯稱,美國司法部的訴訟過於狹隘地關注網站廣告。

谷歌還指責美國司法部誇大了谷歌的市場份額,該份額並未計入亞馬遜、Meta、微軟和 TikTok 等競爭對手,如果計入其他來源的競爭,谷歌在廣告交易市場的份額將從34%減半至17%。谷歌表示,廣告商可以選擇使用谷歌或對手的工具,甚至可以將廣告支出從網站轉移到不涉及谷歌廣告技術的其他格式和平台,例如Instagram或網飛(Netflix)。

谷歌的外部代表律師Karen Dunn警告,如果谷歌被判分拆,只會讓其他科技巨頭受益。

本案預計將持續審理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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