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從新冠疫情爆發以來至今,布碌崙區內的還以小房東面對租霸欺凌大明欺詐租金不付,代表布碌崙華人社區的州眾議員鄭永佳20日和大平果移民中心聯合主辦「小房東公寓租賃」講座。
講座邀請了華裔房屋律師楊翠芝主講,對於小房東很頭痛的租霸問題,她說,不幸的是根據法令,只要霸佔者居住超過30天,房東就不能換鎖、擅自搬走住客的物品、或切斷水電源,這些都屬於不合法驅趕的行為,房東僅能通過法律途徑應對。
她說,霸占者若居住不超過30天,房東可自行驅逐,但仍建議報警,在警員在場的情形下換鎖,以免爆發肢體衝突導致有人傷亡。居住超30天的情況,房東不可再換鎖等,否則就構成非法驅逐,可面臨A級輕罪的刑事責罰,賠償1000元至1萬元、或坐牢一年,唯一的解決方式就是尋求法律途徑。
她指出,有不少霸住者專門找閒置的住宅,房東為防止一開始就遭到入侵,應裝有感應的攝像機,及時察覺到房屋被人霸佔,也能作為呈堂證據,同時也建議房東每周應至少一、兩次返回住屋查看,常收信件、修建雜草、冬天時掃雪等,不法分子覺得有人居住,便不會朝其下手。
針對地下室,律師說,地下室的定義是地板至天花板至少有一半高於街道水平,否則則就是地窖,不適合人居住。而地下室出租的合法性取決於如何出租,在一個合法兩家庭房屋中,房東若將地下室和一樓租給一個家庭、二樓租給另個家庭,這種做法屬合理,但若把地下室、一樓和二樓分別租給三個不同的家庭便是非法出租,在這種情形下,一旦任何一戶人家拒絕交租,房東就算告上房屋法院,案件也會被法官駁回。
鄭永佳指出,辦公室經常收到小房東的各類投訴,才決定邀請專業律師主辦講座,為民眾提供資訊,他希望民眾當日能學到有用的知識,保障自身的權益。本報記者林意善紐約報道

鄭永佳辦「小房東公寓租賃」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