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管理修例|立法會三讀通過 一年後生效 加強監察業主立案法團

立法會今午(4日)三讀通過《2023年建築物管理(修訂)條例草案》,日後大廈進行「大型維修工程採購」,需有至少有5%的業主或100名業主親身投票通過。負責修例的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表示,希望透過修例加強對業主立案法團的監察,以在執行建築物管理工作上,更具透明度和問責性,同時規定業主需親身參與重大採購決定,以及引入保存文件的刑事條文等,條例會在憲報刊登日的一年後正式實施。

民青局局長麥美娟。(資料圖片)
民青局局長麥美娟。(資料圖片)

 

民青局局長麥美娟。(資料圖片)
民青局局長麥美娟。(資料圖片)

 

立法會三讀通過《建築物管理(修訂)條例草案》。(資料圖片)
立法會三讀通過《建築物管理(修訂)條例草案》。(資料圖片)

 

盧偉國。(資料圖片)
盧偉國。(資料圖片)

 

日後大廈進行「大型維修工程採購」,需有至少有5%的業主或100名業主親身投票通過。(資料圖片)
日後大廈進行「大型維修工程採購」,需有至少有5%的業主或100名業主親身投票通過。(資料圖片)

 

法例明年7月生效

工程界經民聯盧偉國表示,私人大廈屬於業主的主要財產,業主有責任妥善管理大廈,近年香港的樓宇出現持續老化,越來越多舊樓需要維修及翻新,不少業主日趨關注,法團如何就重大維修工程作出決定,社會各界更強烈要求政府加強監察法團管理委員會,如何執行法團日常的管理工作。

他指法團組織對於文件保存及儲理,當然是有要求,但擔心法律條文寫得越複雜,當中出現「處罰」字眼越多,就會嚇怕一些自願為法團工作、為街坊服務的有心人,希望政府能設法消除疑慮,否則落實今次修訂後的條例草案或會適得其反,甚至會引發大量管委會委員辭職,導致有關法團解散,有違改善整體法團管理的初心,強調大廈管理應該平衡權與責,消除不必要的擔心,以激發居民的自主參與性。

在九龍西區服務多年的民建聯鄭泳舜表示,區內舊樓很多、失修情況嚴重,見盡了不同法團會議及糾紛,指出不少基層業主面對大廈維修、更新消防設施涉及集資時,均感到很頭痛,故當討論大廈大額維修時,都不太願意參與法團會議或決定,因此令不法份子有機可乘,透過圍標、貪污等,「榨盡居民啲血汗錢」。

他續稱,為了打擊圍標的不法份子,期望會有更多人使用市建局「招標妥」顧問服務,認為今次修例只是踏出一小步,未來都要繼續做好樓宇管理的工作,以及要執行各項相關條件,包括當局能否加強對民政處職員相關知識的培訓,深化市建局、發展局及民政處的三方協調合作工作等。

下一步工作包括更新指引、加強公眾教育

麥美娟表示,條例對上一次修訂是於2007年,要與時並進,又稱明白條例並無涵蓋所有議題,強調政府會「先易後難」地處理,在條例通過後立即跟進,接下來政府將會展開多方面工作,不會停步,重點包括更新指引、加強公眾教育和宣傳。

而針對委任文書,她指物監局於去年已經發出指引,要求物業管理公司確保委任授權書合法使用,當局更會聯同執法部門打擊圍標,強調對影響業主權益行為,政府絕對不會容忍。

麥美娟會後指,當局會先處理公眾較關注而爭議性較少的建議,強調政府工作不會停步,會跟進更複雜和有爭議課題,並以開放態度廣泛聽取意見,考慮下階段的工作內容。

被問及有否下階段工作時間表。麥美娟指,下階段工作包括當局在條例下的權力和行使情況;處理委任文書及針對維修工程或會出現的大圍標情況,強調當局正進行部分工作。

記者:郭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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