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允許愛達荷州女性可緊急墮胎

愛達荷州孕婦能否在緊急狀況下墮胎的訴訟案,相關判決在聯邦最高法院網站提前曝光。但高院其後證實為文件意外上傳,稍後才會發布最終結果。 法新社

最高法院審理愛達荷州的墮胎訴訟後,判詞在法院網站提前曝光,從中可見多數大法官駁回州府上訴,允許當地醫院在緊急情況下讓女性終止懷孕。高院隨後證實,判詞只是「意外」上傳至網站,稍後才會發布最終結果。

綜合美聯社和《紐約時報》報道,最高法院的網站26日突然出現22頁判詞,形成多數派的大法官認為,高院「不應這麼快介入」愛達荷州的墮胎爭議案,因此以6比3的票數,維持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院的判決,也就是愛達荷州的孕婦一旦健康面臨嚴重威脅,醫院有權為了救人而放棄胎兒。投下反對票的3人,分別是保守派大法官托馬斯(Clarence Thomas)、阿利托(Samuel Alito)和戈薩奇(Neil Gorsuch)。不過判詞沒有圍繞此案的爭議焦點提供意見,以至於進步派大法官傑克遜(Ketanji Brown Jackson)批評,對愛達荷州的孕婦來說裁決不是勝利,只是延遲頒布決定而已。

媒體取得判詞後不久,高院同日承認文件只是「意外」上傳至網站。發言人麥凱布(Patricia McCabe)在聲明中稱,愛達荷州墮胎案的正式判詞將在「適當時間發布」。分析認為,可能大法官之間還會改變表決結果,不排除案件發還第九巡迴上訴法院仲裁,未來再次提交最高法院。

這次是高院2022年推翻「羅伊對韋德案」(Roe v. Wade)之後,再次審理墮胎相關案件。愛達荷州早前頒布禁令,幾乎禁止所有墮胎,只有面對死亡風險的孕婦才能豁免,隨後拜登政府興訟,指責禁令違反了聯邦要求醫療機構必須救人的規定,司法部也援引《緊急醫療和生育法》(EMTALA),要求當地醫院需在緊急情況下提供墮胎服務。

愛達荷州府反駁稱,禁令並未阻止醫院拯救孕婦生命,聯邦法律也沒有擴大豁免範圍。這次最高法院文件外洩後,愛達荷州總檢察長辦公室26日拒絕發表評論。匹茲堡大學法律教授唐利(Greer Donley)則表示,最高法院可能考慮到今年適逢大選,不願意在敏感時刻頒布實質性裁決。

美聯社與全國民意研究中心(NORC)最新民調發現,全美70%民眾贊成醫院可為流產或經歷其他緊急情況的孕婦墮胎。喬治華盛頓大學學者羅森鮑姆(Sara Rosenbaum)表示,如果最高法院最終裁定愛達荷州州府勝訴,這就意味著女性將會失去重要的生殖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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