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小隊案│法理鑑證警長負責擷取被告賴振邦手機內Telegram訊息

屠龍小隊等兩伙人涉串謀在遊行中設置炸彈案第43天審訊。負責本案數碼法理鑑證警長今早於高等法院交代負責擷取賴振邦的iPhone 8 Plus基本資料,其Apple ID為[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應要求擷取電話內Telegram訊息,並還原了已刪除訊息,包括來自「接完紙鶴未」的訊息。

警長9273陳智培主問下交代2019年11月獲指派負責本案數碼法理鑑證工作,翌年1月20日負責擷取賴振邦的iPhone 8 Plus基本資料,其Apple ID為[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再提取其雜湊值或曰數碼指紋,然後聯絡調查本案的警長梁樂文檢視內容包括相片影片及瀏覽紀錄等,其後將電話封存於證物室內。陳智培續指梁樂文4月17日起要求擷取電話內Telegram訊息,並還原了已刪除訊息,包括來自「接完紙鶴未」的訊息,燒錄成3套光碟,以供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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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智培補充以Cellebrite軟件還原了已刪除訊息。庭上播放電話內擷取的一條短片,片段中有一把男聲講解一組以電話、電線、2A電池座及18650鋰電池座等組成的裝置。

大律師余承熹代表被告賴振邦盤問下,陳智培交代自己2014年在警察學院參與流動裝置鑑證課程時,已曾學習使用Cellebrite軟件,同年開始任職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2022年1月升任警長。陳智培憶述2020年1月20日接手上述iPhone時,在防干擾證物套內分別有1部iPhone 8 Plus及1張電話卡,由自己拆開證物套,iPhone 8 Plus當時無法連接互聯網,接駁了獨立裝置Cellebrite Touch 2及警方電腦,用Advanced Logical 及Full File System 2種方式擷取資料,再壓縮成2個壓縮檔,而前者檔案中缺乏了Telegram訊息,其後封存證物。翌日梁樂文前來檢視資料7小時,4月17日再前來檢視Telegram 訊息個多小時,5月29日再檢視多種不同類型資料。

余承熹指出根據陳智培擷取資料表格顯示,上述短片檔案名稱為「camvideo_acc99921.mp4」,播放片段名稱卻是「camvideo_acc99921-1.mp4」,陳智培解釋差異或與開啟播放方式有關。余承熹指出陳智培於2021年修畢課程,取得Cellebrite Certified Mobile Examiner(Cellebrite電話檢驗認證)資格,即陳智培2020年擷取電話內Telegram訊息,並以Cellebrite軟件還原了已刪除訊息時尚未取得上述資格。陳智培覆問下確認無論是否取得Cellebrite電話檢驗認證資格,鑑證上述iPhone 8 Plus過程沒有分別。

法官張慧玲指控方尚有3名證人,預計下周三完結控方案情。

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李家田、賴振邦及許湛榮同被控一項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6男另被控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他們再被控一項串謀謀殺罪;李家田另被控一項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女被告劉佩凝則被控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罪。

案件編號:HCCC164/2022、HCCC255/2023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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