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撞火槍托禁令依然生效

裝上撞火槍托,半自動步槍可變成速射武器。美聯社

聯邦最高法院推翻撞火槍托禁令。美聯社

聯邦最高法院14日推翻聯邦禁止用於將半自動步槍改為速射武器的撞火槍托(bump stock)的法規。但加州等全國三分之一州份的撞火槍托禁令依然生效。

據《三藩市紀事報》報道,2017年拉斯維加斯槍擊案發生後,加州與16州和首都華盛頓近幾年先後通過立法禁止撞火槍托。當年槍手11分鐘內向一場音樂會連開1,000多槍,造成60死500傷,槍手最後自盡身亡。

實際上,加州從1990年起禁止「多重扳機觸發器」(multiburst trigger activator)就尋求禁止這類槍械配件。但在外界對該項禁令範圍提出質疑後,州議員2018年通過SB1346法案,並由時任州長布朗簽署,明確禁止撞火槍托。

聯邦最高法院14日以6-3推翻聯邦同類禁令的判決並未影響各州相關法規。保守派大法官托馬斯(Clarence Thomas)的判詞指出,反覆將扳機撞到槍手手指上的撞火槍托並非將步槍改裝成為聯邦法規禁止的機關槍。

但由大法官馬約爾(Sonia Sotomayor)領導的反對意見認為,這些裝置只需觸動扳機就能重覆開槍,與機關槍類似。

這項判決推翻時任總統特朗普政府在拉維斯加斯槍擊案發生後頒布、現任總統拜登政府維持的全國撞火槍托禁令。

在最高法院判決前一天,德州聯邦法官奧康納(Reed O’Connor)才阻止聯邦法規要求「手槍撐臂器」(Pistol Brace)的物主將這種武器登記為步槍。所謂「手槍撐臂器」,是讓短管槍用家將槍扛在肩上。奧康納認為,拜登政府未能證明將改變有10年歷史、將「手槍撐臂器」歸類為手槍的聯邦政府合理化。

加州檢察長邦塔(Rob Bonta)指出,最高法院的判決反映聯邦需立法將機關槍禁令延伸到撞火槍托。這些裝置在亞利桑那和俄勒岡等州屬於合法,聯邦禁令理論上可以讓這些裝置更難從這些州帶到加州。

這項判決有一個特別之處。雖然保守派大法官阿利托(Samuel Alito)認同托馬斯所指全國撞火槍托禁令未獲現有聯邦法規所授權,但他在另一份意見書提到,「有一項簡單修正,就是國會可以修法」。吉福茲防止槍暴法律中心法律主任普西諾(David Pucino)認為,這表明了「撞火槍托法規沒有違反保護持槍權的憲法第二修正案。▍本報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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