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金錢糾紛於社交平台追款公開他人資料 40歲男子被私隱專員公署拘捕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今日(10日)拘捕一名40歲男子,涉嫌在未經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了他的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私隱專員公署調查顯示,事主於2024年初向一位朋友借款,並透過即時通訊軟件發送自己職員證的照片給該名朋友,事主稍後清還款項。於本年3月中,再次向該名朋友借款,但二人其後就事主是否已清還第二筆款項各執一詞。

及至4月初,有人先後致電及透過即時通訊軟件發送訊息給事主,要求還款,否則會在社交媒體平台發布事主的訊息。同日晚上,有人在一個社交媒體平台的一個公開群組,發布一條向事主追討款項及負面評論的帖文,並附上一張略去部分內容,屬於事主的職員證的照片,當中披露事主的個人資料包括中文姓名、英文姓名、公司名稱及事主的照片。
 
被捕人士現正被扣留調查,私隱專員公署會繼續調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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