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歲殘疾男子認管有304條兒童色情影片 判囚14個月 涉及兒童最年幼不足1歲

患有痙攣性腦性麻痹及脊髓頸椎病變的46歲男子,2017年遭警方上門突擊搜查,發現電腦及硬碟內管有約長3600分鐘的304條兒童色情影片。他早前承認一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鄭明斌今判刑時指被告身體狀況及初犯均非求情理由,直言本案涉案影片數目眾多,全涉真人兒童,年齡最少不足1歲,更有影片顯示兒童被捆綁與成年男子性交,惟考慮被告管有片段自用,且在被捕後5年8個月才遭起訴,終判囚14個月。

46歲男被告李志雄承認一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案情透露警方在2017年5月18日早上突擊搜查被告住所,發現其電腦及3個外置硬碟中管有兒童色情物品,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該電腦及3個外置硬碟屬於他,涉案304條兒童色情影片是他保存作欣賞之用,從沒有向任何人分享或發布。被告指他患有痙攣性腦性麻痹及脊髓頸椎病變,智力正常,他在大口環根德公爵夫人兒童醫院留院期間,有男院友表示「有好嘢」,他在好奇心驅使下,希望了解甚麼是兒童色情物品,便購買外置硬碟抄錄影片,供日後個人觀賞及打發時間,他稱自己曾經想刪除影片但其後打消念頭。

暫委法官鄭明斌指,本案涉及304條兒童色情影片,當中有16歲以下兒童在沒有使用安全套下性交的真人片段,有兒童為另一兒童手淫的片段,亦有兒童被捆綁時與成年男子性交的片段,所涉兒童不足16歲,最年幼的只有0至5歲,每條片段長約數分鐘至200分鐘不等。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中五畢業並為家中長子,自幼喪父及體弱,除了患有痙攣性腦性麻痹及脊髓頸椎病變,亦患有抑鬱症及失眠症。被告工作數年後病情惡化,不能行走並需以輪椅代步,及後長期無業且領取綜援。被告在2014年為輪椅武術總會擔任義工,2014至2015年經常出入大口環根德公爵夫人兒童醫院,在男院友推介下抄錄涉案片段,但被告本身對兒童色情沒有興趣,只看過部分涉案影片。

辯方指被告犯案後非常後悔,已汲取沉痛教訓,重犯機會極低,本案所涉200至300條影片亦非最高級別,而且本案在被告被捕後7年才審理,對被告造成嚴重心理壓力,需要接受臨床心理指導,但被告並沒有戀童癖或變態性取向。

鄭官雖然同情被告身體狀況,並指被告沒有案底,但認為均非求情理由,考慮本案所涉約長3600分鐘的304條兒童色情影片後,指保護兒童比為被告更生著想更為重要,認為適合的量刑起點是監禁27個月,被告認罪可獲三分一扣減,而且認為控方在被告被捕後5年8個月才提出起訴「的而且確相當長」,經扣減後最終判處被告監禁14個月。

案件編號:DCCC436/2023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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