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名流格羅斯曼 撞死兩童判有罪

洛杉磯縣陪審團在週五(2月23日)裁定,南加州社交名流格羅斯曼(Rebecca Grossman)2020年在西湖村(Westlake Village)一處人行穿越道撞死兩名男童所涉及的全部五項罪名成立,其中包括謀殺罪。

現年60歲的格羅斯曼被判犯有兩項謀殺罪和兩項嚴重駕車過失殺人罪,以及一項肇事逃逸重罪。由九男三女組成的合議庭經過近兩天的審議,才對被告做出了有罪判決。

地方檢察官古爾德(Ryan Gould)表示,11歲男孩馬克(Mark Iskander)和他8歲的弟弟雅各布(Jacob Iskander)被格羅斯曼超速行駛的白色奔馳SUV撞倒,並將車禍發生的原因歸咎於格羅斯曼的車速過快。

檢方並表示,格羅斯曼在孩子們走在有明確標記的人行橫道上時撞上了他們,並且在有責任停止的情況下,頭也不回的逃離了現場。但格羅斯曼的辯護律師辯稱,導致這兩名小男孩死亡的並不是格羅斯曼的車輛。

格羅斯曼首席辯護律師布茲比(Tony Buzbee)聲稱,當局在沒有適當調查這起事故的情況下倉促做出了判決,並補充說,格羅斯曼當時所謂的戀人、前道奇投手埃里克森(Scott Erickson)對這起致命碰撞應負有相當大的責任。

檢方聲稱,根據車輛紀錄,格羅斯曼在撞車前幾秒在每小時45哩的區域內以每小時81哩的速度超速行駛,事故發生當下她的行駛速度為每小時73哩。

相比之下,布茲比聲稱格羅斯曼的駕駛速度「最多」為每小時52哩,並將責任歸咎於埃里克森,聲稱埃里克森駕駛著一輛黑色奔馳SUV,並且開在格羅斯曼的車輛前方。不過,格羅斯曼仍被判定有罪,格羅斯曼也在宣判後被戴上手銬拘留。法官駁回了辯護律師要求格羅斯曼在量刑前保持自由的請求,而量刑定於4月10日,格羅斯曼最高可能面臨終身監禁、34年不得假釋的懲罰。

判決宣布後,馬克和雅各的父母在法庭外發表談話,對等了三年的判決表示欣慰。孩子們的母親南西(Nancy Iskander)並表示,她對格羅斯曼沒有任何仇恨,同為母親,她也為格羅斯曼的孩子們感到心碎。洛杉磯訊

南加州名流格羅斯曼(中)肇事逃逸案件遭判有罪。洛杉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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