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校外活動期間溺斃 母怒興訟索償4000萬

一名13歲男童在校外活動期間,在東河遇溺死亡,他的母親控告市教育局和公園管理局,指學校的籃球隊教練曾答應照顧其兒子安全,但卻失職導致慘劇,索償4000萬元。

《每日新聞》報道,遇溺男童戈弗雷(Kavion Brown Godfrey)的母親拉古納(Laquana Badger Godfrey),7日入稟法院向市府索償,她說,希望同樣事件永不再發生,若某人答應照顧你的兒子,要確保他真的做到。

事發在10月20日,戈弗雷當天下午2時致電母親,說當天沒有籃球訓練,可否隨學校籃球隊到東河公園觀看鄰校比賽。她當時反對,但一位化名為喬(Joe)的教練接過電話,對她說戈弗雷會與他們一起,令她確信兒子會全程受到照顧,所以才答應。

戈弗雷在大約3時半時曾發短信給母親,怎料到下午4時,戈弗雷的繼父收到另一位教練羅傑斯(Rogers)的電話,表示戈弗雷失蹤,其他學生說他走入河中。當拉古納到達公園時,無人知道那30分鐘發生了何事,教練也不知去向。她說,其他學生只拿著手機錄影當時的情況,但無人報警。拉古納說,在10月23日搜尋其兒子期間,校長曾證實教練曾說過會照顧學生,但之後便拒絕再與她對話。

當局最終於27日在南街海港(South Street Seaport)附近水域發現戈弗雷的遺體。

拉古納說,希望今次訴訟會令市教育局更嚴格審視校外活動的安全,也希望市府在東河沿岸加設警告牌。入稟狀沒有公開兩位教練的全名,市教育局與市府法律部都拒絕就事件置評。本報訊

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