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時報》4日對五角大樓提起訴訟,試圖推翻防長赫格塞斯實施的媒體新規,這些新規導致大多數主流媒體被禁止進入五角大樓。
向華盛頓特區聯邦地區法院提起的訴訟,以報社及其中一位記者巴恩斯(Julian E. Barnes.)為原告。國防部、赫格塞斯和五角大樓首席發言人帕內爾(Sean Parnell )被列為被告。
美聯社報道,《紐約時報》在法庭文件中稱,這些新規賦予赫格塞斯自行決定是否禁止記者進入五角大樓的權力,違反了憲法關於言論自由和正當程序的條款。 諸如《紐約時報》等媒體拒絕接受這些新規作為取得採訪證的條件,寧願選擇離開五角大樓。《紐約時報》發言人施塔特蘭德稱:「這項政策意在控制政府不喜歡的新聞報道。」
《紐約時報》稱,禁止記者進入五角大樓限制了其記者履行職責的能力。由於新政策賦予赫格塞斯權力,可將正在撰寫他不喜歡報道的記者趕出去,即使那些報道並未涉及機密資訊,該項政策對記者們產生了寒蟬效應。律師們也擔心,其他聯邦機構可能會採取類似限制措施。五角大樓此前曾辯稱,這項政策實施了「常識性」規則,旨在保護軍方免於可能危及自身安全的洩密資訊。五角大樓尚未就《紐約時報》訴訟作出回應。
代表報道五角大樓的記者的「五角大廈新聞協會」發表聲明,對《紐約時報》「挺身捍衛新聞自由的努力」感到鼓舞,批評1國防部試圖限制持證記者獲取新聞的方式以及他們可以發布的信息,這與新聞自由和獨立的原則背道而馳,並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紐約時報》稱為了盡快推進訴訟,選擇單獨提起訴訟,歡迎其他新聞機構的支持。本報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