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世紀大火慘劇誰之過?——由火災「前傳」開始查找(上)

(余非 星島中文電台時事觀察)

本文談已經成為國際新聞的香港宏福苑世紀大火。慘劇令多國領袖,甚至教宗也公開向遇難者致哀。相信大家近日已聽過、讀過不少火災訊息,但是仍然想分享我的角度。我所用的盡量是可靠媒體的報道,不是網上的傳聞。重要連結都會附上。一切以日後更新的資料為準。總之,整個社會極需要一個公開、透明的調查過程,讓大家了解真實的細節,從而不用錯判禍因、搞錯焦點、做錯批評。大眾關心此事,只是想知道真相。

自11月26日2時多起火開始,我便全天候跟蹤情況,本文的重點不是談救火現場當時的情況,主要由事件的「前傳」開始談起,再由前傳連上今日這個結局。

對宏福苑的認識,回溯至一年前。經過2023年的激烈爭議,於2024年1月,當時的業主立案法團通過了總值高達3億3千萬港元的維修工程方案。費用由8座1984戶攤分,每戶需要承擔16至18萬。而方案通過的過程中,有居民向傳媒表示存在很多奇奇怪怪的操作。稍後再多談幾句,當中涉及當時的黃姓區議員。事實上大部份居民都不認同天價維修方案。只是他們輸了給有強大操作力量的另一方。值得注意的是,居民由始至終都沒有停止過發聲和爭取。他們如何爭取,用文字或口頭交代未必有力,就在五級火發生的第二日、2025年11月27日,TVB《東張西望》於2024年6月份拍了一集宏福苑事件。此片現在重新上架,在Youtube可重溫。這條視頻十分有價值,會附上連結。2024年中,就是天價維修工程方案被通過半年之後,工程 6月開工,6月就要繳款。而何時收款,如何個收法?當時的業主立案法團鄧主席沒有諮詢居民。2024年6月3日居民突然收到繳款通知書,六期費用要在7個半月內繳清。工程預計需時約24個月,即是居民要在工程未完成的中期已交出足數。付款通知書更寫明,如居民遲交,會「承擔遲交或欠交大廈維修工程分攤費用而引致法團損失之一切責任或費用」。

這個付款速度令不少屋苑業主感到很困難。他們知道六月中法團有會議,於是就打算出席,在會上表達訴求;他們同時報了《東張西望》。就是因為當天有《東張西望》跟拍情況,並重新上架,我們才有機會親眼看看當時的情況。居民有太多的不明白。最直接的不明白是為何未完工前便要全數繳清費用, 承建商爛尾或「走路」怎辦?此外,居民付款到賬的獨立戶口,其利息怎用、怎計算、怎管?他們通通不知細節。而更奇怪是開工前才接獲承建商通知,原先報價用的紙皮石已不再生產,要改用「瓦仔石」。根據公契,外牆飾面不得更改,否則需業主大會投票決定。然而,在沒有召開業主大會之下,已被拍板改用「瓦仔石」,並於6月 16 日拜神開工,開始搭棚。業主擔心,物料差異將影響市建局批出的資助金額。總之他們有很多疑問,《東張西望》跟拍了當晚業主立案法團不理會業主們要求開會的要求。法團竟然可以漠視業主與會旁聽,自行關上門來開會,確也令人十分驚訝。在東張鏡頭下,居民打 傘拍門拍窗要求內進的畫面,連上今天的結果,令人心內鬱悶。

其他詳情不細數了。只想強調——打從2023要揀選維修方案時開始,居民如發現問題便出來爭取。只是剛才提過稍後再談的那位當時是法團顧問,同時是該區區議員的黃姓議員,在他們的成功操作下,令方案順利獲得通過。據受訪市民反映,黃議員借洗樓訪問街坊之便,手握了不少長者的授權票,導致2024年1月的天價維修工程方案被通過 。而之後那大半年,居民也在發現問題時便站出來,這才會有《東張西望》的跟拍。 上過東張後,業主立案法團在付款安排上有所改動,由6月即開始繳付,延至7月31日才繳納第一期;時限上也由六個月付清,延長至十個半月內繳清。而再之後,有居民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發起聯署;根據條例規定,只要有超過 5% 業主聯署,業主立案法團主席便必須在收到要求後 14 日內宣佈召開特別業主大會,並在收到要求後 45 天內舉行該大會。聯署信於去年、2024年7 月 5 日交到業主立案法團手上,但是之後一直音信杳無。7月23日,部份業主商討或需入稟土地審裁處。而業主立案法團便嚇他們,入稟者需要承擔訟費,個人資料也會被公開。總之,一輪鬥爭與角力,可以想像要上班的工薪階層業主有多辛苦。終於在兩個月後的2024年9月份,鄧主席被逼召開特別業主大會。在會上以大比數罷免了在任逾10年的鄧主席,並選出新一屆的法團代表。當天還有很多曲折,在此不細數了。只可惜,因為合約已於2024年1月簽妥,而且已動工兩個月,新法團接手也只能重新檢視現有條款,以及監管進度和工程質量。反圍標大聯盟發起人曾介入事件、為居民提供意見。他說,新業主立案法團有把關,還因為嚴肅處理居民投訴而把表現不佳的一個判頭辭退了。我回溯至一年前,補充上述訊息,旨在點出在有問題的業主立案法團條例下,在不容易防止業主立案法團搞操縱或圍標之下,這群居民已盡了最大的努力。

以下談第二點觀察。換了新業主立案法團後,居民的命數就交在新業主立案法團及更加重要的——負責專業巡查的政府部門手上。新的業主立案法團有做事 ,但很明顯專業性要靠政府監管。而遇到施工問題時,原來居民曾向有關部門投訴,連警方也報備了。由今天的結果回頭看,過程中他們求助無門,沒有人、沒有部門伸出有力的援手。

火災發生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說,對宏福苑維修工程的巡查,最後一次是11月20日,火警前一星期。當時針對防火問題已作出書面提醒,要求加強防火,主要因為收到投訴說有工人吸煙。而孫玉菡表示,自2024年7月開工起,勞工處曾作出16次巡查,重點是職安健檢查;也曾發出6張敦促改善通知書,並作出3宗檢控,主要跟高空工作有關。又指去年10月開工初時已查閱房屋局提供的棚網測試報告,顯示有用阻燃網。又表示去年、2024年11月巡查時,負責註冊檢驗的人員和承建商有在現場抽樣用火燃點棚網物料,當時並未發現助燃情況。然而,在漂亮的程序數字面前,有人重提 2024年9至10月間的一件事。原來當時有居民向多個部門發電郵查問圍網防火事宜,他在2024年10月5日將勞工處的書面回覆放了上FB「宏福苑居民交流群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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