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一名華裔男子被勒令受審,他涉嫌一年前在與室友合住的天普市房屋內縱火,最終釀成三名室友死亡,另外兩人重傷。
《城市新聞網》報道,在該起致命火災發生一週年之際,洛杉磯縣高等法院法官科恩(Sean D. Coen)駁回辯方提出撤銷對張宣涵(音譯,Xuanhan Zhang)的訴訟請求。
張宣涵即將年滿65歲,他被控謀殺罪名。被告涉嫌去年10月27日殺害53歲的曾曉(音譯,Xiao Zeng)、70歲的梁朝金(音譯,Chaojin Liang)和57歲的黃文欣(音譯,Wenxin Huang)。三人陳屍在柔似蜜大道東側蘇丹娜大道6000號街區的一棟民宅內,屍體被燒焦。
這些謀殺罪名包括特殊情況指控,例如多起謀殺、伏擊謀殺和縱火謀殺。
洛縣地方檢察官辦公室尚未決定是否對張某判處死刑,他另被控兩項謀殺未遂罪名,這涉及兩名被燒傷的室友。
洛縣警局兇殺組警探盧戈(Michael Lugo)作證稱,張某在當晚接受調查時表示,兩名室友一共欠他1.6萬,但無力償還,加上他身上僅剩四元,想要同歸於盡。他說:「他認為屋內的每個人都是壞人,大家都該死。」
張某告訴警探,他買了汽油返家,吃了午飯和喝酒,在臥室走廊澆上汽油並點燃,一名室友(他聲稱該名室友欠他1.4萬)回家後,踢翻前門附近的一個桶。
盧戈作證說,被告告訴調查人員,唯一的女性室友黃某欠他兩千元。
盧戈指出,張某告訴警探,他剪斷兩根花園水管,這樣就無法用來滅火。
當日趕抵現場的縣警內謝瓦特(Maram Nesheiwat)作證說,她曾試圖進屋滅火,但火勢和煙霧越來越大,最終進入後發現客廳有兩具屍體,浴室附近則有一具屍體。
她指認張某就是她被告知在火災發生後試圖越過現場警戒線的人。
張某聲稱一名室友欠他1.4萬,但對方表示,一個月前曾向被告借過兩百元,後來已還清。他指出,當日洗完澡上床睡覺,被一股濃烈煤氣味驚醒,聽見女室友尖叫聲和砰響,然後「火就直接燒到他的身上」。他打開窗戶跳了出去,試圖用水管滅火,但發現不管用,於是走到窗邊打給一位室友,該名室友當時也在試圖滅火,並從窗戶逃了出來。
被告室友在法庭上一邊展示著身上燒傷疤痕一邊說道:「我全身都被燒傷了。」
當局表示,火勢在約30分鐘內被撲滅。
洛縣法醫紀錄顯示,曾、梁和黃三人死於熱損傷和吸入燃燒產物。
監獄紀錄顯示,張某自火災發生後隔天凌晨1時被捕以來一直被關押。他被勒令不得保釋,等待11月10日的提審。洛杉磯訊
天普市發生房屋火災,導致三死、兩傷。abc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