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種族劃分選區 高院擬設限

聯邦最高法院15日重審路易斯安那州訴卡萊斯案(Louisiana v. Callais),似乎準備廢除《投票權法》(Voting Rights Act)中一項核心條款,該條款旨保障少數族裔的投票權。此項改變將提振共和黨的選舉前景。

根據美聯社和《紐約時報》報道,在兩個半小時的辯論中,高院6名保守派大法官似乎傾向於實際上推翻路州一個非裔人佔多數的國會選區,因為該選區過於依賴種族因素。

若高院最終做出有利於路州共和黨人的裁決,廢除《投票權法》關鍵條款第2節,將為南方多州重劃國會選區打開大門,並藉此取消傾向民主黨的非裔和拉丁裔佔多數選區,提升共和黨的選舉優勢。由於2019年高院的一項裁決,各州立法機構可自由劃分極具黨派色彩的選區,只需接受州法院審查。

僅在兩年前,高院曾以5比4裁決阿拉巴馬州類似案件時,認定該州政治邊界可能違反了《投票權法》。當時的首席大法官羅伯茨(John Roberts)和大法官卡瓦諾(Brett Kavanaugh)曾加入到3名自由派大法官的多數意見中。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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