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紐約東區聯邦法庭在10月9日(星期四),公布了一份法官科根(Brian Cogan)在10月8日(星期三)簽署的一份13頁的文件。這份文件駁回了孫雯(Linda Sun)與其丈夫胡驍(Chris Hu)要求撤訴的動議。
文件顯示,2024年8月,大陪審團對孫雯胡驍提起十項起訴,指控他們犯有多項與欺詐等相關的罪行。在法院就被告的撤訴動議作出裁決之前,政府於2025年2月4日至10月2日,提交了四份替代起訴書。
據文件介紹,孫雯的日常工作職責之一,是與中國的分支機構、例如江蘇省貿易和商業代表處(JTBRO)聯絡。在新冠病毒疫情爆發期間,她是紐約州政府員工團隊的成員,負責採購個人防護設備(PPE)。
文件顯示,JTBRO的美國代表向她推薦了幾家位於中國的PPE供應商,這些供應商可以滿足紐約州的PPE需求。但她獨立地與兩家同樣生產個人防護裝備的商業實體有聯繫:一家由她的表親經營,另一家由胡驍及其商業夥伴經營。
據文件介紹,表面上,她的工作是將JTBRO代表推薦的PPE供應商名單轉發給紐約州採購官員。她確實這麼做了。但在此之前,據稱她篡改了JTBRO代表的PPE供應商名單,將其中一家供應商替換成了表親的公司。
文件顯示,此後,紐約州與這家孫雯的表親的公司以及胡驍及其商業夥伴經營的公司簽訂了幾份價值數百萬元的合同。據稱,2020年至2021年期間,孫雯與胡驍因這些合同收受了總計230萬元的回扣。胡驍涉嫌通過其一位近親名下開設的銀行賬戶洗白了這些回扣。
據文件介紹,孫雯基於兩點理由提出駁回起訴。首先,起訴書未能充分列舉支持第八項至第十一項指控的事實。其次,第八項至第十一項指控的行為超出了訴訟時效。
文件顯示,第八項和第九項指控為誠實服務電信欺詐罪。起訴書指控孫雯與胡驍合謀實施並正在實施誠信服務電信欺詐。她辯稱,政府未能充分指控其實質性和欺詐意圖。對此,科根在文件中表示,由於所指控的事實足夠具體,可以構成誠實服務電信欺詐責任的依據,因此駁回她提出的駁回第八項和第九項指控的動議。
據文件介紹,第十和第十一項指控為聯邦項目賄賂罪。孫雯辯稱,第十項和第十一項指控仍然存在缺陷,但同時承認,第十項指控「現在包含……被認為足以指控明確的交換條件」的措辭。她只對第十一項指控提出了嚴肅的異議,辯稱其未能「指控其共謀的第一個目的構成犯罪」。
對此,科根在文件中表示,第十項和第十一項指控所依據的事實與第八項和第九項指控所依據的事實幾乎相同:孫雯涉嫌篡改電子郵件並虛假陳述,使她表親的公司以及胡驍及其商業夥伴經營的公司得以與紐約州政府簽訂合同,而孫雯與胡驍從這些合同中獲得了回扣。由於法院已認定所指控的事實足夠具體,可以構成第八項和第九項指控的責任依據,因此,駁回第十和第十一項指控的動議被駁回。
文件顯示,孫雯辯稱,第八項至第十一項指控因違反訴訟時效而應予駁回。對此,科根在文件中表示,法院無需回答第三份替代起訴書和第四份替代起訴書是否擴大了指控範圍,因為即使兩份替代起訴書擴大了指控範圍,被指控的罪行仍處於五年訴訟時效內。簡而言之,她關於這些指控是否與第一份替代起訴書文件中的相應措辭「相關」的論點毫無根據。本報記者張之銘紐約報道

孫雯(左二)與胡驍(右一)在6月30日於布碌崙聯邦法院出庭後離開。 張之銘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