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奕愛案聆訊繼續 鑑證專家出庭作證

黃奕愛婆婆遇害案審訊第六天,犯罪現場調查專家巴羅繆(Amy Bartholomew)詳細解釋血跡檢測程序與物證保全方式。控方同時傳召2019年綁架及搶劫案的受害人黃女士出庭,並有多名警員補充證詞。審理過程中,被告蓋斯容(Keonte Gathron)多次情緒失控,令現場一度緊張。

蓋斯容身穿藍色西裝,仍選擇自辯。他面臨謀殺、搶劫、劫車與綁架等25項指控。黃婆婆兩名女兒及外孫女余嘉雯亦到場旁聽。

巴羅繆指出,警方在案發現場找到一個藍色回收桶。雖然初步快篩未見反應,但經送實驗室檢驗後確認有血跡。警方又在操場沙地發現一隻黑色左手手套,檢測顯示手掌外側與內部均呈血跡反應。而在黃婆婆住所屋外灌木叢找到的另一隻右手手套,則未檢出血跡。她強調,兩件物證均獨立封存,避免交叉污染。

交叉質詢中,蓋斯容質疑警方為何未檢測附近綠色垃圾桶。巴羅繆解釋,她的職責僅限於確認是否有血液反應,若呈陽性才會送交進一步分析,至於血液來源則不屬其工作範圍。她稱,曾在黃婆婆住所採集三枚指紋,但因兩枚不完整而無法使用,僅有一枚錄入數據庫,最終未發現匹配紀錄,也未檢出蓋斯容的指紋。

控方另傳召黃女士出庭,涉及2019年1月4日發生的綁架及搶劫案。她戴著黑色口罩出庭,當蓋斯容先開口問候「今日是否安好」時,黃女士拒絕回應。

她憶述返家時,屋內「宛如被龍捲風吹過」,財物散落一地,而余姓表兄弟在屋外情緒崩潰、當場痛哭。黃女士表示,多件珠寶與電子產品被竊,包括一條價值約5,000元的金龍吊墜。控方上周開案陳詞時已指出,蓋斯容曾挾持余姓表兄前往黃女士家中,並實施打劫。

蓋斯容當庭抗議,聲稱黃女士並非本案受害人,要求禁止其作證,但法官駁回,並准許失竊清單列入證據。控方更當庭展示蓋斯容被捕時佩戴該金龍吊墜的照片。

交叉詰問時,蓋斯容追問珠寶來源。黃女士回答稱吊墜為男友所贈,已將收據交予檢方。蓋斯容要求其透露男友姓名,控方即時反對,法官也裁定無需回答。質詢過程中,蓋斯容情緒多次激動,與法官爭辯不休。一名調查該劫案的警員作證指出,當晚接獲911報案趕抵現場時,發現余姓男子站在門外,鼻樑受傷、情緒激動,難以溝通。警員進屋與黃女士及其兄弟確認失竊情況,並展開追查。根據黃女士兄弟提供的電腦定位顯示嫌犯行蹤範圍位於田德隆區。本報記者陳程威三藩市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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