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奕愛案繼續審理 被告自辯質疑證據

警員在沙石地發現倒地的黃婆婆。資料圖片

被告蓋斯容(Keonte Gathron)。資料圖片

震驚三藩市灣區的黃奕愛(Yik Oi Huang)婆婆遇害案,周一(29日)進入第四天審理。當日多名證人出庭,包括受害人女婿、現場警官以及三藩市首席法醫,提供了關鍵證詞。被告蓋斯容(Keonte Gathron)身穿藍色西服,繼續出庭自辯。

黃奕愛的女婿作證指出,案發當天最先報警的是樓下住戶,警員隨即到場。他接獲通知後趕往現場,在黃婆婆日常鍛鍊的路徑旁沙地上發現她倒地不起,場景令人震驚與害怕。隨後警員立即協助送醫,但黃婆婆最終未能再返家。

庭上,檢方出示了當時現場照片,記錄下女婿發現受害人的情景,讓人不勝唏噓。被告蓋斯容則以自辯身份,追問女婿與黃婆婆的關係、家庭成員網絡,以及受害人在醫院治療的細節。

另一名到場警員回憶,警員最初接獲關於住宅竊案的報警,趕抵現場時未發現可疑人物。隨後才在沙石地發現倒地的黃婆婆。警員當時拍攝了現場照片,包括藍色垃圾桶及受害人傷勢。根據證詞,黃婆婆右手已經發紫,頭部遭受重創,疑似嚴重顱腦損傷(TBI)。庭上,黃婆婆的兩位女兒在旁聽過程中數度拭淚。

三藩市首席法醫Christopher Liverman出庭作證。他依據屍檢報告指出,黃奕愛的死因為多處頭部外傷,死亡方式明確判定為「他殺」。他強調,大腦與面部的多重創傷是導致死亡的直接原因。

蓋斯容質疑法醫判斷,追問黃婆婆在住院期間可能出現的感染與治療過程。但法醫重申,受害人自受襲後從未恢復健康狀態,且死亡與頭部創傷直接相關。

黃奕愛的兩位女兒透過中文翻譯聽取證詞。當法庭出示黃婆婆倒地受傷的照片時,家屬情緒激動,頻頻拭淚。

2019年1月8日,黃奕愛在晨運時遇襲,因重傷於翌年辭世,享年89歲。案件震撼華人社區,案發地後更名為「黃奕愛和平友誼公園」以資紀念。

被告蓋斯容目前面臨包括謀殺、搶劫、劫車、綁架在內的25項重罪指控。案件仍在審理中,檢辯雙方將在後續庭審中繼續就案發細節展開辯論。本報記者陳程威三藩市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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