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法院下令教育局 年底前改善特殊教育

市教育局官員於18日在聯邦法院出庭,捍衛其在特殊教育服務方面的改進,但焦點並非學生需求,而是家長難以獲取法定服務的困難。據兒童權益組織3月數據,教育局對法庭命令的遵從率不足10%。家長如辛普金斯(Apallah Simpkins)表示,即便勝訴,仍需自行支付費用,等待兩年才獲報銷。她說,「即使贏了官司,仍像沒贏一樣。」

法庭上,代表家長的兒童權益組織與教育局法律團隊對峙。原告提議任命專人強制執行教育局遵從法庭命令,而非僅監察。法官要求教育局於12月前進一步改善,屆時再裁決該提議。該組織訴訟主任肖爾(Rebecca Shore)表示,法官允許屆時重提動議。

在庭上,教育局代表稱3月數據過時,未反映進展,其內部數據顯示改善,但原告表示無法取得該數據,僅依賴獨立監察報告。教育局首席律師弗拉代克(Liz Vladeck)耗時約90分鐘承認問題,稱「我們希望每個學生得到所需」,並坦言「員工嚴重短缺」。肖爾指出,教育局除承認系統問題外,缺乏有力論據。

教育局強調正全力確保每位家長得到關注,弗拉代克說,「我們正盡快努力,讓每個家庭獲得所需服務。」原告則認為,教育局需提高透明度與執行力,以確保特殊需求及殘疾學生獲得法定服務。本報訊

市教育局被批評未向特殊兒童家長提供足夠的法定服務。 Jeenah Moon/紐約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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