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商新聞)公平待遇和安全的工作條件包括免受歧視和騷擾;最低工資和加班費;用餐和休息時間;工作場所安全和帶薪病假。
您在發薪日的權利:
加州法律規定您何時獲得工作報酬、可以從您的工資中扣除哪些款項,以及雇主在發薪時必須提供的工資資料。
雇主必須每月向時薪員工支付兩次工資。第一個發薪日是每月1日至10日之間,用於支付您在上個月下半月(16日至月底)所工作的費用。第二個發薪
日是每月16日至26日之間,用於支付您在上半月(1日至15日)
所工作的費用。例如,如果您在 8 月 1 日至 15 日期間完成
的工作,則發薪日必須在 8 月16 日至 26 日之間;如果您在 8
月 16 日至 31 日期間完成的工作,則發薪日必須在 9 月 1 日
至 10 日之間。
雇主可以從您的工資中扣除(「預扣」或「扣除」)款項,但僅限於以下情況:稅金、健康保險費和薪資扣押。雇主不得因其他任何原因扣除您的工資,例如您欠雇主的債務、培訓費用、工傷賠償費用以及因您的疏忽造成的業務損失,例
如,導致設備或工具丟失或損壞的事故。
在發薪日,您的雇主必須向您提供薪資單。這是一份書面文件,其中包含有關您薪資的資料。資料必須包括以下內容:雇主的名稱和地址;您的
姓名和社會安全號碼的後四位數字;您的工資發放日期;您的總工資;您的時薪和總工作時長;所有扣除額;以及您的淨工資。如果您沒有收到薪資
單,為保障您的權益或日後需要用上作為證據,您應該自行記錄這些資料,包括您每天的工作時長、何時領取工資以及每個發薪日的工資金額。
如需了解更多關於您的就業權利或獲得 25 分鐘免費諮詢, 請致電司徒黃律師事務所,電話 (650) 425-6264,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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