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長亞當斯政府於22日宣布,批准無人駕駛的士公司Waymo在紐約市測試自動駕駛車輛,但短期內不會提供無人載客服務。亞當斯在聲明表示,「我們是科技友善的政府,始終尋求安全推動城市前進的創新方式。」Waymo為谷歌母公司Alphabet的子公司,獲准在限定條件下測試「自動駕駛」功能,車內需有駕駛員隨時介入。
據《每日新聞》報道, Waymo自6月起遊說紐約允許全自動無人的士上路,但紐約州法律目前禁止無人駕駛車輛營運。7月,Waymo開始在市內街道運行車輛,配備旋轉式車頂感應器,但由專人完全控制。事隔不足兩個月後,市交通局批准Waymo讓電腦控制8輛車,從曼哈頓110街以南至布碌崙市中心部分區域。
市交通局長羅德里格斯(Ydanis Rodriguez)表示,「隨著自動駕駛技術在全國擴展,交通局制定全面安全指引,確保街道測試安全負責。」規定要求車內有真人駕駛員隨時干預,Waymo需報告每次真人接管的情況。測試為期數周,結束後需重新申請。知情官員透露,Waymo未獲市的士及電召車委員會(Taxi & Limousine Commission,簡稱TLC)許可,不得提供載客服務。
紐約州法律禁止無人駕駛車營運,Waymo在奧本尼的修法遊說受阻,州參議會交通委員會審議相關提案,但州眾議會未通過。
紐約的士工人聯盟(New York Taxi Workers Alliance)主席德賽(Bhairavi Desai)批評此舉為「政治恩惠」,質疑無人駕駛車在注重人際互動的紐約需求,稱「若不喜人群,全國有其他地方可居住。」
獨立司機公會(Independent Drivers Guild)主席塞克斯頓(Brendan Sexton)敦促亞當斯放棄支持此技術,稱無人駕駛車阻塞街道、妨礙緊急車輛並引發事故與傷亡,威脅行人、騎車客及其他司機。他指責亞當斯把10萬名持牌司機的生計置於風險,淪為矽谷投資者的「實驗室老鼠」。市交通局強調,安全是首要考量,將持續監督測試,確保公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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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ymo自6月起遊說紐約允許全自動無人的士上路。Maggie Shannon /紐約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