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皇后區一名青少年因無照駕駛釀成致命車禍,導致14歲少女死亡,日前被法院判處1年4個月至4年徒刑。皇后區地區檢察官凱茲(Melinda Katz)指出,此案同時首度追究未成年駕駛者父母的法律責任,成為紐約州首宗相關案例,具指標性意義。
凱茲指出,案發於2023年5月,當時年僅16歲的被告駕駛父母提供的紅色BMW,沿北干道大道(North Conduit Ave)西向疾駛,時速高達101英里,遠超該路段30英里限速。在變換車道時失控,先撞上一輛停靠路邊的UPS貨車,隨後又撞上另一輛正在行駛的大貨車。
坐在副駕的14歲乘客威廉斯(Fortune Williams)因猛烈撞擊被拋出車外,重傷倒地,當場死亡。當時一名正準備登上UPS貨車的員工也遭波及,腿部出現大面積血腫,臉部撕裂並胸部受傷。被告本人則僅受輕傷,送醫後向警方表示,他正載威廉斯前往祖母家。
警方調查發現,該少年僅持有限制性初級駕照,依法不得在紐約市駕駛。其父向警方坦承,雖然車輛登記在自己名下,但實際是為兒子購買,且事發前曾多次讓其駕駛。
案件審理期間,少年於今年5月認罪,罪名包括第二級過失殺人、第二級與第三級攻擊、魯莽駕駛、第二級魯莽危害他人安全及多項交通違規行為。最高法院法官雅文斯基(Michael Yavinsky)賦予其「青少年犯罪者」身分,量刑為1年4個月至4年徒刑。
更值得關注的是,少年父母亦被起訴並先後認罪。父親因危害兒童福祉被判三年緩刑,須完成26週親職課程並出席「受害者衝擊小組」(Victim Impact Panel Program);母親則認罪危害兒童福祉及妨害秩序兩罪,在完成課程後獲准撤回前者罪名,僅留下妨害秩序罪。
凱茲強調:「這起案件釋出明確訊號,不僅懲罰無照駕駛,也首度讓父母為放任子女違法行為承擔責任。」警方補充,早在2022年11月,少年就因無照駕駛與使用行動裝置遭開罰,學校亦曾通知家長其子駕車上學。事發三周後,父親仍向保險公司表示兒子「駕駛技術良好」,並曾陪同其駕駛BMW兩次。本報記者王冰岩紐約報道

警方執法現場。取自市警109分局社交媒體賬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