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民舉報在湖南豐旭線纜有限公司買到疑似不合格產品,內媒記者實地採訪過程中遭企業負責人摔毀眼鏡及拍攝設備等物品,企業負責人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公司負責人疑惱羞成怒
據湖南湘江新區公安局通報,7月15日上午11時15分許,42歲謝姓男子(湖南豐旭線纜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與前往該公司採訪的記者發生爭執。其間,謝某某將記者眼鏡、拍攝設備等物品摔毀。目前,謝某某因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通報。

涉事公司。

公司負責人摔毀記者拍攝設備。

拍攝設備摔毀,一地碎片。

警方到場處理。

公司負責人(後方)搶奪記者的攝影設備。 中國新聞網

公司負責人搶奪記者的攝影設備。 中國新聞網

公司負責人搶奪記者的攝影設備,高舉摔在地上。 中國新聞網

公司負責人搶奪記者的攝影設備,高舉摔在地上。 中國新聞網

被摔毀的攝影機。 中國新聞網

記者展示被毀的眼鏡。 中國新聞網

記者展示傷情。 中國新聞網

公司負責人衝向記者一刻。 中國新聞網
《瀟湘晨報》報道,長沙一名劉姓先生向該報反映,他在湖南豐旭線纜有限公司購買了一批電纜,為保證產品質量安全,他要求公司寄去一部分電纜至陝西協成測試技術有限公司進行檢測。檢測結果顯示,劉姓先生提供的檢測材料不僅低於中國的國家推薦標準,也並未達到該公司提供的企業標準。
相關新聞:貴州警察毆打記者被拘 胡錫進:為何要防記者?他們怕什麼?
對此,《瀟湘晨報》、湖南都市頻道、湖南愛晚頻道及長沙政法頻道等多家媒體記者,到湖南豐旭線纜有限公司進行採訪。
報道稱,上述謝姓男子在正常的採訪過程中說,可走法律程序解決消費糾紛,「我們所有的產品都是合格的」。
不過,該謝姓男子在溝通過程中,突然將其中一間電視台記者的一部攝像機舉起砸在地上;另外一部攝像機的遮光罩被強行掰下,還有一名記者的收音咪被摔碎。湖南都市頻道攝像記者在衝突中也受了傷。
中國記協在微信公眾號發文回應:採訪是記者的權利,並稱正當輿論監督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