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泊警累死鐵騎士僅負次責 公安局下令重查

陝西西安月前一宗涉及民警違法停車,電單車收掣不及追尾司機死亡事故。近日,責任認定報告指,死者要負上主要責任,違停民警負次責。死者家屬不接受判定外,坊間亦意見兩極。當地公安局指,判定錯引適用法律,責令重查認定。

網民意見兩極

綜合內媒報道,2025年3月31日凌晨4點左右,西安市雁塔區雁南二路路段,一名西安市紀檢民警姬某,將私家車違規停放在機動車主幹道上過夜,致使一輛電單車追尾,車主羅某遠不幸身亡。而涉事私家車已違停近8小時。

民警私家車違泊,有鐵騎士收掣不及撞上後死亡。網圖
民警私家車違泊,有鐵騎士收掣不及撞上後死亡。網圖

 

事故現場有明顯的禁止泊車標誌。澎湃新聞
事故現場有明顯的禁止泊車標誌。澎湃新聞

 

民警私家車違泊,有鐵騎士收掣不及撞上後死亡。網圖
民警私家車違泊,有鐵騎士收掣不及撞上後死亡。網圖

 

公安局責令重查事故責任。網圖
公安局責令重查事故責任。網圖

 

責任認定書指違泊民警只負次要責任,引起家屬不滿。網圖
責任認定書指違泊民警只負次要責任,引起家屬不滿。網圖

 

近日,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雁塔大隊作出了事故責任認定:車主姬某因「違法停車」承擔次要責任,死者羅某遠因「觀察不周」承擔主要責任。死者家屬表示,事故認定書中多處描述明顯與事實不符,提出上訴。

家屬指,認定書指現場「夜間有路燈照明,視線良好」,事實是涉案私家車上方明顯有兩個路燈熄滅,報告卻忽略。此外,認定書又忽略了「涉事全路段是禁停路段,兩個特別明顯的禁停標誌」的事實。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9日通報,指經覆核結論,認為「該事故認定適用法律錯誤,責令雁塔大隊重新調查、認定。」

網民對事件意見兩極,「正常人看監控都知道誰是主責」、「有個車在那還能追尾,站著個人在那可以咋辦」、「自己撞上去不主責還想啥呢」;亦有人認為「違停造成的事故必須違停主責」、「他不違停這人不會撞死,違停是主因」、「闖紅燈撞死人是不是只承擔闖紅燈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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