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藩市交通局(SFMTA)最新數據顯示,市內新設自動測速攝影機4月即使不足半數運作,單日平均已記錄了超過1,000宗超速違規,反映超速問題普遍且嚴重。
《三藩市紀事報》報道,交通局4月首度向違規司機發出警告,攝影機全月共拍下近32,000輛汽車,時速超出法定限速至少11英里。關注道路安全人士直指三藩市司機超速行為根深柢固,甚至肆無忌憚。這批攝影機大多設在超速及車禍黑點,包括校區和商業區。13個運作地點中,金門公園邊界Fulton街(介乎Arguello Boulevard及Second Avenue)設置的攝影機錄得接近一半違規警告。該組攝影機4月22日才啟用,東西行線合共僅一星期已發出逾8,000張警告,遠超其他全月運作地點。
北岸及華埠的攝影機錄得最多嚴重超速個案,時速超出限速16英里以上。
根據交通局資料,4月所有違規警告中,超過七成五屬於超速11至15英里這一最低級別。
雖然這批數據未能反映實際有多少汽車駛經時超速,亦難以精確追蹤各時段或攝影機運作情況,交通局決定,針對Fulton及Arguello違規高發路段,加設大型限速標誌及路面提示,提醒司機減速。
測速攝影機系統安裝推展進度緩慢,截至本周一(19日),33個指定安裝點中,僅21個攝影機完全投入服務。交通局預計所有設備將於6月6日前啟用。
交通局宜居街道計劃經理Shannon Hake指出,隨著更多攝影機啟用,違規警告可能進一步增加,也會令當局更全面掌握市內高速及魯莽駕駛情況。
交通局強調,採用測速攝影機並非以懲罰為主要目的,更重要是教育駕駛人士。
根據規定,低級別違規(時速超速11至15英里)在最後一部攝影機運作起計兩個月內屬寬限期,屆時違規者每次將被罰款50元,違規程度愈嚴重,罰款亦隨之提升,極端個案最高可被罰500元。4月份超速21英里或以上的警告只佔4%。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