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耗資10億元潮汕豪宅『英之園』將被強制拆除」,網上傳得沸沸揚揚。汕頭多方確認屬實,網友激辯『該拆護法』還是『改造留文』。
違法佔用社區集體土地
廣東省汕頭市潮陽區人民政府5月9日發佈了一則強制拆除公告,要求拆除佔用集體土地超57畝建設的「英之園」建築。據南方都市報,當地目前正在走流程,要求當事人陳英彪在45天內拆除。建築被拆除後,下一步工作再繼續推進。











公告稱,關於西臚鎮西二社區原村民陳英彪未經有權批准機關批准,擅自在汕頭市潮陽區西臚鎮西二社區鯉魚溝洋坊佔用該社區集體土地57.389畝建設「英之園」一案,經汕頭市自然資源局立案調查,對陳英彪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陳英彪逾期未履行拆除義務。現該案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限已屆滿。如陳英彪逾期未拆除完畢的,政府將依法予以強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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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網上傳的視頻看,英之園很有氣派,琉璃瓦蓋頂,既有潮汕傳統的「駟馬拖車」格局,又有北京四合院的味道,還有歐式別墅的影子,混搭得挺有特色。當中包括老式厝五座、、樓房六座、東北角近圍牆一座樓房。據大皖新聞,有村民表示,此建築從2013年就開始建設,主人陳英彪原來也是同村村民,出資建設的是他的三個兒子,英之園還有人短暫居住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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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道指,5月14日,當地知情人士表示目前正在走流程,要求陳英彪在45天內拆除。建築被拆除後,下一步工作再繼續推進。具體信息以公告為準。
有網民指「英之園」傳承了潮汕古建築文化,拆了簡直是暴殄天物,不如改成村文化中心、景點或者書院,既能保留文化,又能給當地創造收入。還有人說,解決辦法那麼多,非得拆嗎?拆了不僅浪費資源,還顯得行政能力不行。不過,也有網民覺得,違建就是違建,不管建得多漂亮,法律面前就得一視同仁。要是因為建得好看就網開一面,那以後別人都這麼幹,那土地管理不就亂套了嗎?法律的威嚴還是得維護,不能因為個人損失就破壞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