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再阻ICE設雷島辦公室

一名曼哈頓法官阻止市長亞當斯政府允許聯邦移民局人員在雷克斯島(Rikers Island)開展行動至少一個月,並延長了一項臨時限制令,禁止這項備受爭議的行動繼續進行。

據《每日新聞》報道,這項限制令最初是由法官羅薩多(Mary Rosado)於21日發布的,以回應市議會提出的一項訴訟。該訴訟指控市長允許移民與海關執法局(ICE)幹員進入雷克斯島監獄,是他與特朗普總統政府達成的「交換條件」一部分,以換取撤銷其聯邦貪腐案件。

在25日下午曼哈頓最高法院的簡短聽證會上,羅薩多裁定,限制令至少應持續至該案的下次聆訊,即5月29日。

限制令規定,市政廳不能讓聯邦人員進入雷島,甚至不能與特朗普政府就ICE在該監獄開展行動的條款展開談判。

在羅薩多作出裁決之前,市議會代表律師科恩斯坦(Daniel Kornstein)辯稱,必須凍結當局的行動,以防止對雷克斯島和移民社區造成「不可挽回的傷害」。他表示,向ICE敞開大門意味著不僅要加強驅逐被判犯有嚴重罪行人士的力度,而且被指控較輕罪行人士也受影響。

科恩斯坦指出,特朗普政府「邊境沙皇」霍曼(Tom Homan)曾表示,即使移民只是被指控偷竊,也要對他們進行追捕。他打算傳喚霍曼出庭作證,「這樣我們就能深入了解他的想法」。

科恩斯坦在談到亞當斯政府上月發布的允許ICE再次進入雷島的行政命令時表示,「這明顯是有不可告人的目的:不是為了刑事執法,而是為了擴大和鼓勵驅逐出境。」

事實上,ICE曾在雷克斯島設有辦公室,負責協調驅逐行動;直至2014年,在庇護市法之下,聯邦移民執法人員被禁止進入雷島監獄。

市長代表律師卡特森(Jim Catterson)向法官表示,市議會未能證明任何直接損害,並稱一切都只是猜測,指責「這只不過是一份偽裝成請願書的政治聲明」。

聽證會結束後,本月8日簽署了雷克斯島ICE辦公室行政命令的首席副市長馬斯特羅(Randy Mastro)表示,他對結果感到「失望」。

他說,「我認為我們毫無疑問會獲勝,但對方的律師卻讓法庭相信這只是維持現狀而已。」據市長辦公室稱,該行政命令符合庇護市法,因為僅允許ICE人員在雷島進行刑事執法,而不是民事執法。

裁決公布後, 市議長歐德思(Adrienne Adams)對羅薩多表示讚揚,「這代表著法院為保護紐約市的公共安全,以及所有紐約人的安全邁出了重要一步。這證明了我們為保護紐約市免受特朗普政府極端議程威脅所做的工作,是值得肯定的。」

市府強調,ICE在雷島是進行刑事執法,而不是民事執法。 José A.Alvarado Jr./紐約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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