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吳大學近年來同大波士頓地區的高校交流密切。由教育部補助的東吳大學國際經貿談判碩士在職專班訪問團一行8人,本月初在哈佛大學參與密集談判課程研習,並於近日完成研習後拜會駐波士頓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同廖朝宏處長等交流學員們深化國際經貿與對美關係認識的體驗。
廖朝宏處長偕教育組黃薳玉組長及科技組蔡孟勳組長對訪團表示熱烈歡迎。廖朝宏處長向學員們介紹駐波士頓台北經文處在推動台灣與新英格蘭地區政務、經濟、科技、文化及教育交流的角色與業務。
會談中,廖朝宏處長也高度肯定東吳大學辦理全英語授課的在職專班,致力培養協助政府參與國際談判的人才,認為這對台灣面對複雜國際局勢有關鍵意義。
接下來,黃薳玉組長與蔡孟勳組長分別就駐波士頓台北經文處的教育、科技與學術交流工作進行簡要介紹。黃組長與蔡組長皆鼓勵訪團日後可就交流合作、資訊分享等方面與駐處保持聯繫,深化彼此互動。
本次拜會讓訪團成員進一步了解駐外單位在推動對美關係中的多元角色,也有助後續在國際事務上的實踐運用與合作拓展。東吳大學國際經貿談判碩士在職專班的學員們對廖朝宏處長等人的熱情接待表示深深的感謝。
東吳大學法學院歷史悠久
東吳大學法學院創立於1915年,歷史悠久。據介紹,東吳大學法學院法律學系國際經貿談判碩士在職專班以培養精英經貿談判人才為核心,提供對國際談判、國際事務處理有熱忱之現任公務員及有志從事國際經貿談判人士精進專業能力之管道。課程以「全英語授課」,除強化談判實務技能,亦輔以專業法學訓練。
該校與美國知名大學合作提供談判課程認證,另透過模擬談判桌之方式,聘請相關領域之業界專家,帶領學生實際模擬國際經貿談判策略及技巧。修業年資為二至六年,上課時間主要安排於夜間及周末,部分課程安排於日間,修畢24學分,成績及格且通過論文考試後,授予法碩士學位。
東吳大學法學院創立時,要求在新生資格審查期間,所有被錄取的法學院學生必須是正規中學畢業後,並在被認可的學院或大學裡修滿兩年課程的學生。並且所有申請者都要有運用英語的能力,審查期末還要求申請者俱備運用國語的能力。
據悉,這種做法是效仿美國的法學院的經驗,但不久,美國法學院的入學條件就提高了。
所以在1924年到1925年的學校招生佈告中提出新的要求:「所有計劃進入法學院、特別是希望到國外繼續研究深造的學生,都必須要在入學前完成文學士課程(或至少三年課程),這是參照於美國著名法學院目前的入學要求。」
一個準備好就讀讀生學學位,或至少三年課程,這是參照於美國著名法學院目前的入學要求。一個準備好就讀讀生學學位,首先要在東吳大學文學學位,然後才能獲得6年大學學位,首先要在讀生學學位,然後在讀生學時206年文學。這種捆綁式的法學教育是美國著名的法學院校採用的辦學方式,這樣做也大大提高了東吳大學法學院的教學品質。本報記者李強波士頓報道
與會者一同合影。
廖朝宏處長(右)同學員交換禮物。
廖朝宏處長(中)致詞歡迎學員們到訪。 主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