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美國移民政策日益收緊,合法移民一旦牽涉刑事案件,即使未被定罪,亦可能面臨被拘押與遣返風險。
南加州知名刑事律師鄧洪接受本報專訪時指出,根據特朗普政府時期簽署的「萊肯•萊利法案」(Laken Riley Act),非美國公民若被以重罪逮捕,即便最終未定罪,也可能被移民局扣押,甚至遣返回國。
鄧洪指出,早於1996年,國會通過的《移民改革與責任法案》便規定,持有綠卡者若符合以下三種情況之一,其永久居民身份可能被吊銷:第一,曾被判處一年以上勞刑;第二,所涉案件造成損失超過一萬美元;第三,曾有兩次「道德敗壞」的輕罪,例如盜竊、涉毒、賣淫或家暴等。
而特朗普任內推行的「萊肯•萊利法案」,進一步擴大了移民局的執法權限。鄧洪解釋,根據此法案,即使尚未定罪,只要非美國公民被警方以重罪理由逮捕,移民局便可將其扣押,無須等候法院判決。
他舉例指出,一名華裔女性蔡女士,因與丈夫發生家庭糾紛,被警方以家暴重罪逮捕。儘管案件最終由律師協助降為輕罪,按理應不影響其綠卡身份,但她在開庭前前往奧克拉荷馬州時,被移民局攔查並即時拘押。移民局根據「萊肯•萊利法案」,認定其為非美國公民、曾因重罪被逮捕,有權將其收押並展開驅逐程序。
鄧洪指出,州法院要求蔡女士回洛杉磯應訊,但移民局僅服從聯邦法院命令,拒絕配合州法院安排。蔡女士因未能出庭,被加州法院發出通緝令,陷入無法保釋也無法應訊的「黑洞」狀態。
他強調,此法案不僅針對無證移民,凡是非美國公民,包括持綠卡者、學生簽證與工作簽證者,皆可能受到影響。尤其是涉及家暴與酒駕案件,在華人社區尤為常見,提醒民眾切勿一時衝動。
鄧洪呼籲,凡已取得綠卡滿五年,或與美國公民結婚三年以上者,應盡快申請入籍。未來移民政策只會愈趨嚴格,成為美國公民是保障自身權利與避免驅逐風險的最佳方式。本報記者丁青洛杉磯報道

南加州知名刑事律師鄧洪。受訪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