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議立法 要求加州房東提供冰箱和爐灶給房客

根據一項擬議新州法案,加州房東未來將可能必須向租戶提供冰箱和爐灶。

《洛杉磯時報》報道,南加州的租屋者在搬入新房前通常需要準備好一些基本事項,包括提供第一個月和最後一個月的租金及押金。然而,公眾較少談論的是否附含冰箱和爐灶,因為政府不認為它們屬於必需品。

許多房東不向新租戶提供電器,而是將直接成本轉嫁給房客。

但加州政府正提出《AB 628法案》,即要求房東負責購買和維修家用電器。

目前加州法律要求任何擁有住宅單元的建築物必須保持「某些特徵才適合出租」。這意味著房東要承擔提供充足暖氣和熱水系統的責任。

但從法律上來講,冰箱和爐灶被歸類為便利設施,被視為非必需品。

該報2022年的一項分析顯示,加州簽訂新租約時不附帶冰箱和爐灶的數量遠比其他州都要高得多。房地產網站「Zillow」數據顯示,洛杉磯市的平均月租金為2347元,高於全國平均的1995元。

第一個月和最後一個月的租金加上押金可能迫使新租戶必須準備好數千元才能搬入。在洛縣較富裕地區,情況更為糟糕,平均租金徘徊在四千元左右。

產品分析師指出,如果房東沒有附冰箱,租客就得再花六百至2300原購買一台新冰箱,或是去地下市場購買一台二手冰箱。

加州州眾議員議員麥金諾(Tina McKinnor)的第61選區涵蓋從英格塢到瑪麗安德爾灣社區,她提出的新法案要求將冰箱和爐灶列為必需電器,而不是便利設施。一旦該法案順利通過,房東從2026年1月1日起必須提供這些電器。

她說:「由於食品、汽油、家庭用品價格高昂,民眾生活很拮据。此外,很多人把收入的一半以上花在房租上。」

最終,麥金諾希望租戶在簽訂新租約時能少考慮一筆付款。她表示,房東將負責修理或更換冰箱和爐灶,比照暖氣的做法。在受租金穩定條例約束的洛杉磯公寓中,房東每12個月僅能以有限百分比提高一次租金。

不過,這也有例外,其中包括獨棟住宅、經濟適用房、洛杉磯住房局豁免的豪華住宅單元、1978年10月1日後建造的出租房,以及1978年10月1日後改建為住宅的商業建築單元。

目前該法案正在審議和修改,需要先獲得眾議院和參議院批准後,秋天再由州長簽署。洛杉磯訊

擬議立法將迫使加州房東為其出租房屋提供冰箱和爐灶。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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