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備受公眾關注的山西「訂婚強姦案」,於3月25日二審開庭。25日下午,二審上訴人席某某的母親鄭女士接受媒體採訪透露,案件未當庭宣判,將擇期宣判。
強姦罪被判3年 堅持無罪辯護
據大同陽高縣法院於2023年12月發布的一審判決,2023年1月30日,席某某與女方經大同陽高縣當地一間婚介介紹相識。5月1日,席某某家為二人舉辦訂婚儀式,當日交付彩禮10萬元(人民幣,下同)和7.2克戒指。同時,席某某及其父母書面承諾,結婚一年後在房屋產權證上添加女方的名字。5月2日中午,女方一方按照當地習俗宴請席某某。宴後,兩人來到婚房休息,隨後雙方發生席某被指控強姦的性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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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5日,該案一審以強姦罪判處被告人席某某有期徒刑3年。根據男方提供的《刑事上訴狀》顯示,醫院診療手冊「女方外陰:處女膜完整,未見新鮮破口」;鑒定書:「送檢物均未檢出人精斑及STR分型」。男方母親鄭女士在進入庭審前表示,席某某未與吳某某發生實質性性關係。
開庭前夕,大同市中院委託陽高縣社區矯正管理局的《委託調查函》顯示,「我院審理的上訴人(原審被告人)席某某強姦一案,根據上訴人席某某的犯罪情節、悔罪表現等,擬對其適用緩刑,進行社區矯正。」
鄭女士表示,二審中她擔任兒子席某某的公民辯護人,一直「堅持無罪辯護」。微博用戶@山西訂婚父親 發佈長文稱,作為席某某父母,對無罪及勝訴始終抱有信心,「只希望真相能早日大白,還我兒子一個清白,讓我們一家能回歸正常生活 」。據悉,從案發至今,席某某已被羈押近70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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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一審否定「騙婚」
究竟席某某是否與女方發生性關係,以及是否強迫,這些問題不僅是疑點,或成為二審宣判結果的關鍵因素。
案發後,有網友評論認為女方涉嫌「騙婚」。當年一審判決時,大同市陽高縣人民法院表示,經查證:雙方的訂婚行為屬於民間習俗,不是法定登記結婚。此前網絡傳播的「騙婚」「以告強姦進行敲詐」「訂婚發生關係後第4天,女孩控告強姦」「雙方當事人為同居關係」「被害人有過婚姻史」「被害人給婚介所三萬元介紹費」等傳言,均為不實信息。
2023年12月25日,該案一審宣判後,男方當庭表示上訴。從那時至今,案件二審經歷了多次延期。大同中院原定2024年2月26日開庭,但因故推遲,由4月8日延期到6月8日,之後又延期至當年9月8日。最終,二審一直延遲到2025年3月25日。而二審並未當庭宣判,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