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新民晚報》近日報道一宗2023年發生的一宗交通意外。上海長寧區一名75歲老翁駕駛法拉利跑車,故意撞傷一名物業管理人員,最終被判囚9年。
報道指,事發當日,馬某駕車駛至住所二樓停車場,當時其企圖將車輛停在物業辦公室旁的車位,兩名物業工作人員見狀,走出來表示,該車位是物業管理部門專用,建議其另找其他車位。
馬某聽後未有理會繼續倒車,期間不僅撞倒一名物業人員,還將站在車後方的另一名物業人員張某撞擠至牆壁,造成張某骨盆不穩定性骨折、後尿道破裂、失血性休克(中度)等。張某搶救輸血9千多毫升,綜合評定為重傷二級、五處殘疾(最嚴重的一處六級傷殘)。
馬某事後堅稱自己年紀大,慌亂中踩錯油門,失誤才撞傷人。去年3月,公安機關以過失致人重傷罪提出起訴。檢察官曾透過賠償調解,但馬某拒絕履行達成的賠償協議。
檢察官查看閉路電視影片,發現車輛在倒車時,連續多次停頓、多次啟動,剎車燈一直亮著,車輪快速轉動。而且馬某在倒車時幾乎未有轉動軚盤,撞人後則神情自若,也未有致電報警,不像一個過失撞人的駕駛員應有的表現。加上證人和受害人的口供。種種跡象反映案發時馬某駕駛的車輛,與車輛正常倒車與剎車時的狀態不一致。
檢察官隨後又駕駛涉案車輛做現場模擬,實驗證明,馬某車輛在倒車、停頓時處於油門和剎車一起踩的非正常駕駛狀態。經鑒定,馬某患有焦慮障礙,但系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人,具有受審能力。檢察院認為,馬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今年2月最終被判囚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