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台灣︱港人「被加辣」居留滿4年始可申請定居? 陸委會:審慎研議

台灣據報為防堵大陸「洗人口」,再收緊港人移民政策。台灣《自由時報》報道指,政府擬將港人居留滿1年可申請定居規定改為4年,並於居留及定居外新增「長期居留」選項,讓港人獲取類似永久居留,但無身分證或投票權。

《自由時報》周一報道,繼領導人賴清德上月宣布將進行「國安法制改革」工作後,為防堵中共滲透,政府擬將港人移民居留滿1年可申請定居規定改為4年;同時亦將新設類似大馬「第二家園計劃」,在居留及定居外新增「長期居留」選項,港人將獲取類似永久居留,但並無身分證或投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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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長期居留」選項

台灣陸委會今天以書面回覆中央社時表示,近年因港澳情勢變化快速,各界屢有檢討港澳居民居留定居制度的建議。

陸委會表示,因所涉層面廣泛,仍在整體評估。會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前提及衡量人道考量、整體國家資源下審慎研議。

中央社報道,根據香港澳門關係條例(港澳條例)規定,港澳人士滿足特定條件即可申請在台居留、定居,其中部分限制較其他國家人民寬鬆。然而在香港國安法通過後,較為寬鬆的限制也引起中國大陸藉此「洗人口」的擔憂,因此有些人呼籲應檢討港澳人士在台居留、定居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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