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交通事故賠償判決 河南漢刺死女法官被處決

河南男子黨志軍因不滿法院對一宗交通事故的賠償判決,去年8月把女法官王佳佳刺死,被判死刑。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法院前日對黨志軍執行死刑。同日,官方追授王佳佳「全國模範法官」、「河南省優秀共產黨員」稱號。

犯案後圖自殺

去年8月7日晚6點半,有人報案稱一名女子在小區停車場被人用刀捅傷。警員到場後發現一名女性倒在地上,周圍有血跡,咽喉處、胸腹部、胳膊上有傷口,已無生命跡象。經確認,死者為漯河市郾城區法院一級法官王佳佳,終年37歲。

黨志軍不滿法院對一宗交通事故的判決,刺死法官王佳佳。黨志軍已被處死。
黨志軍不滿法院對一宗交通事故的判決,刺死法官王佳佳。黨志軍已被處死。

 

黨志軍不滿法院對一宗交通事故的判決,刺死法官王佳佳。黨志軍已被處死。
黨志軍不滿法院對一宗交通事故的判決,刺死法官王佳佳。黨志軍已被處死。

 

黨志軍不滿法院對一宗交通事故的判決,刺死法官王佳佳。黨志軍已被處死。
黨志軍不滿法院對一宗交通事故的判決,刺死法官王佳佳。黨志軍已被處死。

 

作案後,黨志軍騎車逃離現場,返回家中服用安眠藥,企圖畏罪自殺。次日凌晨,50歲的黨志軍在家中被警員抓獲。

黨志軍刺死女法官已被處決。
黨志軍刺死女法官已被處決。

 

經調查,黨志軍是一宗道路交通事故的當事人,要求賠償住院期間各項費用及財產損失1.88萬元(人民幣,下同),但他提交多項虛假證據,且並未實際住院,法院最後判決保險公司賠償9385元。黨志軍不滿判決,對法官王佳佳產生報復心理,行兇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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