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機構入股內險公司3.1起放寬 取消20億美元資產門檻

中國金監總局公布,近日印發《關於香港、澳門金融機構入股保險公司有關事項的通知》,自3月1日起,香港及澳門金融機構入股境內保險公司,不再執行「最近一年末總資產不低於20億美元」的規定。

源自CEPA修訂協議

有關安排來自去年10月,國家商務部和香港政府簽署《〈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服務貿易協議》的第二份修訂協議,在本港金融、建築及相關工程、檢測和認證、電信、電影、電視、旅遊等,增添開放措施。

金監總局:有序擴大金融對外開放重要舉措

金監總局指,是次通知是有序擴大金融對外開放的重要舉措,有利於內地保險公司吸引港澳優質金融機構投資入股,進一步增強資本實力、優化股權結構,也有利於深化與香港、澳門的開放合作,促進港澳長期繁榮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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